接省医考办通知,参加2007年11月17、18日全国医师资格综合笔试(临床执业医师110、口腔执业医师120)的考生要用新准考证参加考试。现新准考证(蓝色)已打印完毕,请各有关单位速到苏州市医学人才服务部领取,并于2007年11月7日前将新准考证发放到每位考生。
考生参加考试时请持新的准考证,若个别考生新准考生上没有照片,请将老准考证一并带上参加考试。
请广大考生相互转告。
(请广大考生到各区县卫生局、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本考点不接受考生个别领取准考证)
苏州市医学人才服务部
二00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