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内各医疗机构及各位考生:请按照以下要求领取准考证:
1.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考生的准考证由各医院统一领取,考生直接到医院有关部门领取。
2.其他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卫生局医政科领取,无特殊原因不得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及考生的身份证。
领取时间:9月5日—9月14日(周六周日休息)
领取地点:丰台区卫生局医政科(305房间)
特别提示:
1.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各种信息有无错误。
2.请各位考生提前到考点熟悉考场环境,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准时参加考试。
3.查询考试成绩请登陆北京卫生人才网。
希望各位考生积极备考,预祝考试顺利!
丰台区卫生局
二OO七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