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13号),2008年度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3月21至4月11日,现场报名时间为2007年4月14日至4月30日。为做好2008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桂林考点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仍按照卫医发[2006]125号《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的通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的补充规定》(桂卫医[2006]196号)文件执行,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认真审核本单位考生报名资格,认真做好本单位考生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二、2008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根据报名须知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后,须打印《2008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打印空白《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到试用单位填表并加盖单位证明,连同其他报名所需材料交试用单位对考生信息进行审核后,由各单位将考生报名材料统一送考点进行现场报名。根据我市实际,为了合理安排现场报名工作,特对我市医师资格考试现场报名工作作如下安排:
1.现场报名地点:桂林市卫生局医学考试中心。
2.报名材料审核:各县(区)考生到当地卫生局医政科进行报名材料审核,市直、驻桂单位、军队、武警系统考生到本单位医务科进行报名材料审核,厂矿职工医院及社会医疗机构考生到市卫生监督所五科进行报名材料审核,其他考生可直接到市卫生局医学考试中心进行报名材料审核。报名材料由以上单位按报考级别、报考类别分别汇总上报至市卫生局医学考试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3.网上报名确认材料接收时间:各单位即日起可接收考生网上报名确认材料。市区单位须在2008年4月16日前将材料统一报市卫生局医学考试中心进行现场报名,各县卫生局须4月22日前将材料统一报市卫生局医学考试中心进行现场报名。过期不再受理。
4、现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台、港、澳往来大陆通行证,外籍护照;
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⑷小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张;
⑸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⑹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
⑺2008年以后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还需提交下列材料:《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⑻连续两次(年)未通过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再次报考时,需提供指定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合格证明”。
5.各单位在接收考生报名材料同时收取考生考试费用,上报市卫生局医学考试中心时统一缴交考试费用。
医师资格考试桂林考点考务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