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理:
药效学
链霉素是一种氨基糖苷类药,经主动转运通过细菌细胞膜,与细菌核糖体30S亚单位的特殊受体蛋白结合,干扰信息核糖核酸与30S亚单位间起始复合物的形成,抑制蛋白合成。使DNA发生错读,导致无功能蛋白质的合成;使多聚核糖体分裂而失去合成蛋白的功能,使大量氨基糖苷类进入菌体,细菌细胞膜断裂,细胞死亡。
药动学
肌内注射后吸收良好。主要分布于细胞外液,并可分布于除脑以外的所有器官组织,本品到达脑脊液和支气管分泌液中的量很少;可到达胆汁、胸、腹水、结核性脓肿和干酪样组织;尿液中浓度高,可穿过胎盘组织。分布容积(Vd)为0.26L/kg。蛋白结合率低至中度(20~30%)。肌注lg,l~1.5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25~50μg/ml)。T1/2为2.4~2.7小时,肾功能损害时为50~100小时。本品在体内不代谢,经肾小球过滤排出,80~98%在24小时排出,约1%从胆汁排出,此外亦有少量从乳汁、唾液和汗液中排出,本品有相当量可经血液透析清除。
适应症:
①本品适用于土拉菌病,或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用于鼠疫、性病肉芽肿、布氏杆菌病、鼠咬热,亦可与青霉素联合治疗或预防草绿色链球菌或肠球菌所致的心内膜炎;②本品亦可与其他抗结核药物联合用于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各种结核病或其他分枝杆菌感染。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①抗菌,肌内注射,一次队5g(以链霉素计,下同),每12小时1次,与其他抗菌药物合用;心内膜炎(细菌性),肌注,与青霉素G联合,一次1g,每12小时1次,连续一周,继以0.5g,每12小时1次,连续一周;60岁以上的患者应减为0.5g,每12小时1次,连续二周。②心内膜炎(肠球菌性),肌注,与青霉素G联合,一次1g,每12小时1次;连续二周,继以0.5g,每12小时1次,连续四周。③鼠疫,肌注0.5-1.0g,每12小时1次,疗程10日。④土拉菌病,肌注,0.5-1.0g,每12小时1次,连续7-10天。⑤结核病,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肌注,一日1.0g,分2次,或一次0.75g,一日1次;如临床情况许可,改用间歇给药,即减为每周给药2-3次,每次1g;老年患者肌注,一次0.5-0.75g,每日1次。
2.小儿常用量肌内注射,其他感染按体重每日15-25mg/kg,分2次给药;结核病,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按体重20mg/kg,一日1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g。
[制剂与规格]按链霉素计。注射用硫酸链霉素(1)0.75g(75万单位)(2)1g(100万单位)(3)2g(200万单位)(4)5g(500万单位)。
因在胃肠道不吸收,只对肠道感染有效,现已少用。肌注,一日0.75-1g,分1-2次用,1-2周一疗程。儿童一日15-30mg/kg,分2次用;结核病一日20mg/kg,分2次用,隔日用药;新生儿一日10-20mg/kg。
禁用慎用:
(1)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可能对其他氨基糖苷类也过敏。有链霉素过敏病史者禁用。
(2)链霉素可穿过胎盘,在脐带血中达到的浓度约与母血中相近,据报道链霉素曾引致人类胎儿听力损害。妊娠妇女必须充分权衡利弊。
(3)老年患者应用氨基糖苷类后可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因此在氨基糖苷类疗程中监测肾功能(最好测定肌酐清除率)极为重要。肾功能正常者用药后亦可能产生听力减退。此外,老年患者应采用较小剂量,以与其年龄、肾功能和第8对脑神经的功能相适应。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4)下列情况应慎用:①失水,由于血药浓度增高,产生毒性反应的可能性增加;②第8对脑神经损害,链霉素可导致听神经和前庭功能损害;③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链霉素可引致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骨骼肌软弱;④肾功能损害,链霉素可引起肾毒性。
本品也可使胎儿听力减退,故孕妇应避免使用或慎用。
给药说明:
对患者应注意监测:①听电图,对老年患者需在用药前,用药过程中定期及长期用药后进行听电图检测高频听力损害;②温度刺激试验,在用药前、用药过程中定期及长期用药后用以检测前庭毒性;③肾功能测定,在用药前、用药过程中定期测定肾功能,以防止严重肾毒性反应。
(1)应监测血药浓度、血药峰浓度超过50μg/ml时引起毒性反应的可能性增加,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经常监测血药峰浓度,以不超过20-25μg/ml为宜。
(2)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可由本章氨基糖苷类所附公式计算而得。
(3)给予首次饱和剂量后,有肾功能不全、前庭或听力减退的患者应减量或停用,由于链霉素在体内不被代谢,主要由尿液排出,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体内可能积聚而达到中毒浓度。
(4)患者应给予充足的水分,以减少肾小管损害的程度。
(5)当用药数日或数周(结核病)后患者感觉病情有所好转时,仍需继续完成规定的疗程。这一点极为重要,尤其是结核病治疗过程中。
治疗结核病必须持续用药1-2年,有时甚至需用数年或长期持续应用。但在已出现或即将出现中毒症状时或细菌已产生耐药性时,应即停用链霉素。
(6)肌注应经常更换注射部位,药液浓度一般为200-250mg/ml,不宜超过500mg/ml。
(7)长期用药可能导致不敏感细菌过度生长。
不良反应:
①发生率较高者为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耳毒性-影响听力)、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度口渴(肾毒性)、步履不稳、眩晕(耳毒性-前庭)、恶心或呕吐(耳毒性-前庭、肾毒性)、麻木、针刺感或面部烧灼感(周围神经炎)。②视力减退(视神经炎),发生率较少。③极少发生者有呼吸困难、嗜睡、软弱无力(神经肌肉阻滞、肾毒性):④下列症状持续存在应引起注意:发生率较少者有皮疹;瘙痒、红或肿(过敏状态);停药后仍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者提示有耳毒性可能,应引起注意。
可有听力及肾损害。可引起口周、面部和四肢皮肤发麻。可能引起过敏反应:皮疹,药热,面部潮红或苍白,气喘,心悸,胸闷,腹痛,过敏性休克。长期使用,少数病人可出现嗅觉障碍。大剂量长期使用,可有中毒性视神经炎。也可有神经系统症状,心肌抑制,呼吸衰竭等。也有引起剥脱性皮炎,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管神经性水肿,药物性肝炎的病例。
[过敏反应]本品可引起过敏反应,以皮疹、发热、嗜酸粒细胞增多较为多见。皮疹的发生率自0.3%~10%(平均5%)不等,多在开始治疗后7~9天发生,但以往曾接受链霉素治疗的患者可在数小时内迅速出现。最多见者为斑丘疹,伴有痒感,一般持续5~10日后消退;少数可发展为剥脱性皮炎,停药后则于1~3日内迅速消退。较少见的皮疹有荨麻疹、红斑、麻疹样皮疹、猩红热样皮疹、天疱疮样皮疹、湿疹样皮疹等,亦可伴血管神经性水肿或紫癜。经常与链霉素接触的医务工作者,药厂分装工人,以及外用本品者常可发生接触性皮炎,一般于接触后3~12个月发生;皮疹多出现于两手、手背、眼睑、颈部等处,表现为皮肤发红、搔痒、丘疹、眼皮肿、眼睑湿疹等,停止接触后即可消退。故本品局部应用已无人问津。本品也可导致过敏性休克,部份患者可能在特异性体质基础上发生类似症状。患者用药剂量往往不大,大多于注射后1~2分钟出现突然发作的呼吸困难,面色苍白,青紫、昏迷、抽搐、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等。患有呼吸道感染的儿童较多见。本品所引起的过敏性休克,其发生率虽较青霉素所致者为低,但见诸国内报告者已不下百例,因休克而死亡者亦不在少数,已引起人们高度警惕。
[神经系统]链霉素初期的制剂不纯,常引起头痛、麻木、头晕、耳鸣、呕吐和周围血管扩张而有皮肤发红、血压急剧下降等。精制的链霉素仍可引起头痛、头晕、麻木等反应,但发生率显然较低。
临床上应用链霉素时毒性反应的发生与每日剂量和疗程有关,耳毒性反应和每日剂量成正比,剂量高于1g/日者,耳毒性反应发生率即见增高;每日总量1g,总量在5~30g的范围内即可出现前庭损害。最常见而严重的毒性反应是对第8对脑神经的损害。其引致的耳中毒占感觉神经性聋的14.8%;儿童或老年患者、肾脏功能损害者、血药浓度持续在25μg/ml以上者及中耳炎患者较易发生耳毒性症状。前庭障碍的主要症状眩晕、急骤动作可引致恶心、呕吐,严重患者的每一动作停止后仍有继续不断进行的感觉。链霉素主要引起前庭系的前庭神经节病变,此外,内耳末梢器官前庭的壶腹嵴、位觉斑的感觉上皮细胞也有不同程度的病变。耳蜗系损害一般发生较迟,常在用药数月后或停药后发生。高频听力常先受累,其损害程度也较严重。耳蜗损害的主要症状为耳鸣与耳聋,持续耳鸣、耳部饱满感有时为听力减退的先兆症状,如立即停药,耳聋可望防止。有的报道有家族性易感体质者应用小量链霉素即可造成明显听力损害;某些特别敏感者用药量仅0.2~3g即可产生听力减退。此种家族性链霉素耳中毒只通过母系遗传,且与庆大霉素、新霉素、卡那霉素等其他氨基糖甙类无交叉易感性。因此,在亲属或家庭成员中曾应用链霉素而发生听力减退者,用链霉素应特别审慎。链霉素对内耳的毒性反应大多在一定时期(1~6月)后才出现,给药期间很少发现,故不易引起人们的注意。
胸腔或腹腔内大量应用链霉素时,可因神经肌肉阻滞作用而发生呼吸衰竭和心跳停止,但少见。周围神经炎少见,偶可引起视神经炎和视力减退。
[泌尿系统]链霉素对肾脏可产生轻度损害,患者可出现蛋白尿、管型尿等,一般并不影响继续用药。少数患者可有肾功能减退,但停药后即可恢复。服用碳酸氢钠等药物使尿液转为碱性,可减少蛋白尿产生的机会。
[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较多见,此外偶可发生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
[特殊器官]长期应用链霉素可引起完全或部份的嗅觉功能丧失。有报告应用本品鼓室内注射治疗美尼尔氏综合征,95%病人眩晕消失而听力仍保持。
[其他]肌内注射处可有疼痛及肿胀,一般甚为轻微,持续时间也不长。肌内注射后,常可引起一过性口周围麻木、头晕等,较重者可伴有额面、头皮和四肢麻木,经过数小时后即可自动消失,有时亦可持续更长时间。尚有产生多毛症、结膜炎、唇指感觉异常、关节疼痛、精神失常、中毒性脑病、眼中心暗点视力障碍、心肌炎及高血压等。其他还有因维生素缺乏而发生口炎、阴囊皮炎、腹泻等;葡萄球菌肠炎及真菌性心内膜炎等二重感染也偶有所见。
相互作用:
(1)链霉素与其他氨基糖苷类同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耳毒性、肾毒性以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的可能性。可能发生听力减退、停药后仍可能进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永久性。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用抗胆碱酯酶药或钙盐有助于阻滞作用恢复。
(2)链霉素与神经肌肉阻滞剂合用,可加重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肌肉软弱、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链霉素与卷曲霉素、顺铂、利尿酸、呋塞米或万古霉素等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能增加耳毒性与肾毒性,听力损害可能发生,且停药后仍可能发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永久性。
(3)链霉素与头孢噻吩同用局部或全身应用可能增加肾毒性。
(4)链霉素与多粘菌素类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因可增加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后者可导致骨骼肌软弱、呼吸抑制或麻痹(呼吸暂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