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理:
药效学
阿霉素既含有脂溶性的蒽环配基,又有水溶性的柔红糖胺;并有酸性酚羟基和碱性氨基,因此具有很强的抗癌药理活性。可直接作用于DNA,插入DNA的双螺旋链,使后者解开,改变DNA的模板性质,抑制DNA聚合酶从而既抑制DNA,也抑制RNA合成。此外,本品具形成超氧基自由基的功能,并有特殊的破坏细胞膜结构和功能的作用。作为一种周期非特异性抗癌化疗药物,本品对各期细胞均有作用,但对S期的早期最为敏感,M期次之,而对Gl期最不敏感,对Gl、S和G2期有延缓作用。
药动学
本品仅可静脉给药,血浆蛋白结合率很低。进入体内迅速分布于心、肾、肝、脾、肺组织中,但不能透过血脑屏障。主要在肝内代谢,经胆汁排泄,50%以不变的原药、23%以具活性的阿霉素代谢物阿霉素醇排出,仅5~10%在6小时内从尿液中排泄。阿霉素的清除曲线是多相的,其三相T1/2分别为0.5、3和40~50小时。
适应症:
本品抗瘤谱较广,适用于急性白血病(淋巴细胞性和粒细胞性)、何杰金及恶性淋巴瘤、乳腺癌、支气管肺癌(未分化小细胞性和非小细胞性)、卵巢癌、软组织肉瘤、成骨肉瘤、横纹肌肉瘤、尤文肉瘤、肾母细胞瘤、神经母细胞瘤、膀胱癌、甲状腺癌、前列腺癌、头颈部鳞癌、睾丸癌、胃癌、肝癌等。
用法用量:
临用前加氯化钠注射液溶解,浓度一般为2mg/ml.缓慢静脉或动脉注射。
1.成人常用量一次50~6mg,每3—4周一次或每周20—30mg,连用3周,停用2—3周后重复。每周分次用药的心肌毒性、骨髓抑制和胃肠道反应(包括口腔溃疡)较每3周用药一次为轻。儿童用量约为成人的一半。总剂量按体表面积不宜超过400mg/平方米。膀胱内或胸腔内可每次用30—40mg.
2.联合化疗①ABVD(阿霉素、博莱霉索、长春碱和达卡巴嗪),主要用于何杰金淋巴瘤;②CAF(环磷酰胺、阿霉素和氟尿嘧啶),主要用于乳腺癌;②CAOP(环磷酰胺、阿霉素、长春新碱和泼尼松),主要用于恶性淋巴瘤;④FAM(氟尿嘧啶,阿霉素和丝裂霉素),主要用于胃癌;⑤AC(阿霉素和阿糖胞苷),主要用于成人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⑥AOP(阿霉素、长春新碱和泼尼松),主要用于淋巴母细胞型急性白血病的诱导缓解;⑦ACP(阿霉素、环磷酰胺和顺铂),主要用于卵巢癌和支气管肺癌以及头颈部癌、膀胱癌等;⑧CY—VA—DIC(环磷酰胺、长春新碱、阿霉素和达卡巴嗪),主要用于软组织肉瘤和成骨肉瘤;⑨MACC(甲氨蝶呤、阿霉素、环磷酰胺和环己亚硝脲),主要用于未分化小细胞型肺癌或肺腺癌。
[制剂与规格]注射用阿霉素(1)10mg(2)50mg
静脉给药,每平方米体表40-60mg,每3周1次,或每日20-30mg,连续3天,间隔3周再给药。总量不宜超过每平方米体表450-550mg。
禁用慎用:
(1)本品能透过胎盘,有引致流产的可能,因此严禁在妊娠初期的3个月内应用阿霉素。妊娠期妇女用本品后,对胎儿的毒性反应有时可长达数年后才出现,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本品的肾排泄虽校少,但在用药后1—2日内可出现红色尿,一般都在2日后消失。肾功能不全者用本品后要警惕高尿酸血症的出现;痛风患者,如应用阿霉素、别嘌醇等,用量要相应增加。
(3)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引起黄疸或其他肝功能损害,有肝功能不全者,用量应予酌减。
(4)老年患者、2岁以下幼儿和原有心脏病患者要特别慎用。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5)下列情况应禁用;周围血象中白细胞低于3500或血小板低于5万、明显感染或发热、恶液质、失水、电解质或酸碱平衡失调、胃肠道梗阻、明显黄疸或肝功能损害者,心肺功能失代偿患者、水痘或带状疱疹患者。
给药说明:
(1)与大剂量的环磷酰胺合用,本品的分次和总量应酌减。
(2)在进行纵隔或胸腔放疗期间禁用本品,以往接受过纵隔放射治疗者,阿霉素的每次用量和总剂量亦应酌减。
(3)过去曾用过足量柔红霉素或阿霉素、表阿霉素者不能再用本品。
(4)本品可用于浆膜腔内给药和膀胱灌注,但不能用于鞘内注射。
(5)阿霉素在动物中有致癌作用,在人体也有潜在的致突变和致癌作用。本品在动物中对生殖功能有明显影响,但在人类,其抑制较大白鼠实验中大为减轻。
(6)用药期间需检查;①用药前后要测定心脏功能、监测心电图、超声心动图、血清酶学和其他心肌功能试验;②随访检查周围血象(每周至少一次)和肝功能试验;③应经常查看有无口腔溃疡、腹泻以及黄疸等情况,应劝病人多饮水以减少高尿酸血症的可能,必要时检查血清尿酸或肾功能。
不良反应:
(1)常见者为脱发(约见于90%的患者)、骨髓抑制(白细胞约于用药后10一14日下降至最低点,大多在三周内逐渐恢复至正常水平,贫血和血小板减少较少见)、口腔溃疡、食欲减退、恶心甚或呕吐。
(2)少数患者可在原先的放射野出现皮肤发红或色素沉着,如注射处药液外溢,可导致红肿疼痛甚或蜂窝组织炎和局部坏死。
(3)白血病和恶性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特别是初次用阿霉素者,可因瘤细胞大量破坏引起高尿酸血症,而致关节疼痛或肾功能损害。
(4)本品具有心脏毒性,可引起迟发性严重心力衰竭,有时可在停药半年后发生。有心肌损害时可出现心率增快,心律异常、传导阻滞或喷射性心力衰竭,这些情况偶可突然发生而常规心电图无异常迹象。心肌毒性和给药累积量密切相关。
骨髓抑制,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脱发。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口腔溃疡,食管炎,胃炎。室上性心动过速,室性期外收缩及ST-T改变,极个别出现急性心力衰竭。少数有发热,出血性红斑,肝功损害。药物溢处血管可引起组织坏死,药浓度过高引起静脉炎。
有人分析1000例以上的长期应用此药者指出:①放射线照射纵隔及心包区者,心脏毒性作用的发生率高;②此药在30分钟内滴入时的发生率比快速静注者为低;③年龄越大则发生心脏毒性作用的机会越大;④临床的表现为充血性心衰、心肌梗塞、心脏停搏及休克。
有报告发生皮肤及甲床色素沉着。在男性它可引起生殖腺功能失常。
相互作用:
(1)各种骨髓抑制剂特别是亚硝脲类、大剂量环磷酰胺或甲氨蝶呤、丝裂霉素或放射治疗,如与阿霉素同用,后者一次量与总剂量均应酌减。
(2)本品如与链佐星(Streptozotocin)同用,后者可延长阿霉素的半衰期,因此前者剂量应予酌减。
(3)任何可能导致肝脏损害的药物如与本品同用,可增加阿霉素的肝毒性;与阿糖胞苷同用可导致坏死性结肠炎;与肝素、头孢菌素等混和应用易产生沉淀。
(4)本品与柔红霉素呈交叉耐药性。与甲氨蝶呤、氟尿嘧啶、阿糖胞苷、氮芥、丝裂霉素、博莱霉素、环磷酰胺以及亚硝脲类等则不呈交叉耐药性,且与环磷酰胺、氟尿嘧啶、甲氨蝶呤、顺铂以及亚硝脲类药物同用,有良好的协同作用。
(5)用药期间慎用活病毒疫苗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