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通州区口腔助理医师现场审核所需材料已经确定,具体内容由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如下:
1、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4、民办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请在该表“工作单位名称”处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若人事关系不在用人单位,除用人单位公章外还要加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专用章(人才或职介)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6、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条件的考生,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助理医师执业证曾做过变更的,需携带首次注册的执业证复印件或县级以上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首次注册时间的证明。
7、两张白底二寸照片(与网报上传同一底版,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毕业当年硕士、博士,需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和由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研究生的学籍证明需要含有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实习医院、实习时间、预期将取得什么学位等。
以上即为“2016北京通州区口腔助理医师现场审核所需材料”的相关事宜,希望多广大考生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