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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治疗目的是预防重度子痫前期和子痫的发生,降低母胎围生期病率和死亡率,改善母婴预后。子痫前期的治疗基本原则是休息、镇静、解痉,有指征地降压、利尿,密切监测母胎情况,适时终止妊娠。应根据病情轻重分类,进行个体化治疗。
评估和监测
妊娠高血压疾病病情复杂、变化快,监测和评估的目的在于了解病情轻重和进展情况,及时合理治疗。
1.基本检查:了解头痛、胸闷、眼花、上腹部疼痛等自觉症状,检查血压、尿常规、体重、尿量、胎心、胎动、胎心监护。
2.孕妇特殊检查:包括眼底检查、凝血功能、心肝肾功能等检查。
3.胎儿的特殊检查:包括胎儿发育情况、B超监测胎儿宫内状况和脐动脉血流等。
一般治疗
应注意休息,并取侧卧位。保证摄入充足的蛋白质和热量。不建议限制食盐摄入。为保证充足睡眠,必要时可睡前口服地西泮(安定)2.5~5mg。
降压治疗
血压≥160/110mmHg的重度高血压孕妇应降压治疗,血压≥140/90mmHg的非重度高血压患者可使用降压治疗。血压应平稳下降,且不应低于130/80mmHg,以保证子宫胎盘血流灌注。
常用口服降压药物有:拉贝洛尔、硝苯地平短效或缓释片。如口服药物血压控制不理想,可使用静脉用药,常用有:拉贝洛尔、尼卡地平、酚妥拉明。孕期一般不使用利尿剂降压,以防血液浓缩、有效循环血量减少和高凝倾向,也不推荐使用阿替洛尔和哌唑嗪。禁止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和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硫酸镁不可作为降压药使用。
硫酸镁防治
硫酸镁是子痫治疗的一线药物,也是重度子痫前期预防子痫发作的预防用药。对于非重度子痫前期患者也可考虑应用硫酸镁。[3]
1.用法:
(1)控制子痫:负荷剂量硫酸镁2.5~5g,溶于10%GS 20ml静推(15~20分钟),或者5%GS 100ml快速静滴,继而1~2g/时静滴维持。24小时硫酸镁总量25~30g,疗程24~48小时。
(2)预防子痫发作(适用于子痫前期和子痫发作后):负荷和维持剂量同控制子痫。用药剂量及时间根据病情而定,一般每天静滴6~12小时,24小时总量不超过25g。
2.注意事项:
使用硫酸镁必备条件:①膝腱反射存在;②呼吸≥16次/分;③尿量≥25ml/时或≥600ml/天;④备有10%葡萄糖酸钙。镁离子中毒时停用硫酸镁并静脉缓慢推注(5~10分钟)10%葡萄糖酸钙10ml。如患者同时合并肾功能不全、心肌病、重症肌无力等,则硫酸镁应慎用或减量使用。
扩容疗法
扩容疗法可能导致肺水肿、脑水肿等严重并发症。因此,除非有严重的液体丢失(如呕吐、腹泻、分娩失血),一般不推荐扩容治疗。
镇静药物
可以缓解孕产妇精神紧张、焦虑症状,改善睡眠,预防并控制子痫。药物有:
1.地西泮(安定):口服2.5~5.0mg,2~3次/天,或者睡前服用。地西泮10mg肌注或者静脉注射(>2分钟)可用于控制子痫发作和再次抽搐。
2.苯巴比妥:镇静时口服剂量为30mg/次,3次/天。控制子痫时肌肉注射0.1g。
3.冬眠合剂:冬眠合剂由氯丙嗪(50mg),哌替啶(杜冷丁,100mg)和异丙嗪(50mg)组成,有助于解痉、降压、控制子痫抽搐。通常以1/3~1/2量肌注,仅应用于硫酸镁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
促胎肺成熟
孕周<34周的子痫前期患者产前均应接受糖皮质激素促胎肺成熟治疗。孕周不足34周,预计1周内可能分娩的妊娠期高血压患者也应接受促胎肺成熟治疗。
用法:地塞米松5mg,肌内注射,每12小时1次,连续2天;或倍他米松12mg,肌内注射,每天1次,连续2天;或羊膜腔内注射地塞米松10mg 1次。不推荐反复、多疗程产前给药。
分娩时机方式
子痫前期患者经积极治疗母胎状况无改善或者病情持续进展的情况下,终止妊娠是唯一有效的治疗措施。
1. 终止妊娠时机:
小于孕26周的重度子痫前期经治疗病情不稳定者建议终止妊娠。
孕26~28周的重度子痫前期根据母胎情况及当地围生期母儿诊治能力决定是否可以行期待治疗。
孕28~34周的重度子痫前期,如病情不稳定,经积极治疗24~48小时病情仍加重,应终止妊娠;如病情稳定,可以考虑期待治疗,并建议转至具备早产儿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孕34周后的重度子痫前期患者,胎儿成熟后可考虑终止妊娠。孕34~36周的轻度子痫前期患者,期待治疗的益处尚无定论。
孕37周后的子痫前期可考虑终止妊娠。
子痫控制2小时后可考虑终止妊娠。
2. 终止妊娠的方式: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如无产科剖宫产指征,原则上考虑阴道试产。但如果不能短时间内阴道分娩、病情有可能加重,可考虑放宽剖宫产指征。
3.分娩期间注意事项:①应继续降压治疗并将血压控制在≤160/110 mmHg②积极预防产后出血③产时不可使用任何麦角新碱类药物。
产后处理
1.产褥期处理(产后6周内)
重度子痫前期产后应继续使用硫酸镁24~48小时预防产后子痫。子痫前期患者产后3~6天,高血压、蛋白尿等症状仍可能反复出现甚至加重,如血压≥160/110mmHg应继续给予降压治疗。子痫前期患者产前卧床休息时间超过4天或剖宫产术后24小时,可酌情使用阿司匹林、低分子肝素或者中草药如丹参等抗凝药物以预防血栓形成。
2.远期随访(产后6周后)
患者产后6周血压仍未恢复正常应于产后12周再次复查血压排除慢性高血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