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法》属于临床医师考试卫生法规中的一个考点,这个知识点也较常考,对于这个知识点考试大纲要求如下。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医学教育网的叶冬老师是怎么讲解的这个知识点的。
献血法 |
1.概述 |
无偿献血制度 |
2.医疗机构的职责 |
(1)医疗机构用血管理 |
(2)医疗机构用血要求 |
3.血站的责任 |
(1)采血要求 |
(2)供血要求 |
4.法律责任 |
(1)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
(2)血站的法律责任 |
《献血法》无论是执业医师还是助理医师,都是很重要的知识点,也为执业和助理医师必须掌握的内容。
为了帮助大家记忆,叶冬老师将此部分内容简化,帮助大家更好的记忆。
这段内容解释如下:
《献血法》规定,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核对献血者的身份信息,不得买卖临床用血。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200ml,最多不得超过400ml,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
有了这样的简单的记忆方法,卫生法规这个复杂难记忆的章节是不是就很容易记忆了?更多精彩口诀和记忆方法,请登录医学教育网学习临床执业医师和临床助理医师《卫生法规》相关课程。
附:官方教材内容
血站采血与供血
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设立血站向公民采集血液,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一)采集要求
血站应当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求,制定血液采集、制备、供应计划,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及时、有效。血站应当为献血者提供各种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
1.健康检查:《献血法》规定,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献血者的身体健康条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2.身份核对:血站采血前应当对献血者身份进行核对并进行登记。严谨采集冒名顶替者的血液。
3.献血量和献血间隔:《献血法》规定,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200ml,最多不得超过400ml,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严格禁止血站违反前款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2011年原卫生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GB18467-2011)对献血者量和献血间隔做了细化。
(1)献血量。根据《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GB18467-2011),①全血献血者:每次可献全血400ml,或者300ml,或者200ml;②单采血小板献血者:每次可献1个至2个治疗单位,或者1个治疗单位及不超过200ml血浆。全年血小板和血浆采集总量不超过10L.上述献血量均不包括学员检测留样的血量和保养液或抗凝剂的量。
(2)献血间隔。根据《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GB18467-2011),①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6个月。②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2周,不大于24次/年。因特殊配型需要,由医生批准,最短时间间隔不少于1周。③单采血小板与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4周。④全血献血后与单采血小板间隔:不少于3个月。
4.知情同意:血站采集血液应当遵循自愿和知情同意的原则,在血象前对献血者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并取得献血者签字的知情同意书。根据《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告知内容主要是:①献血动机。无偿献血是出于利他主义的动机,目的是帮助需要输血的患者。②安全献血者的重要性。不安全的血液会危害患者的生命与健康。具有高危行为的献血者不应献血,如静脉药瘾史、男男性行为或具有经血传播疾病(艾滋病、丙型肝炎、乙型肝炎、梅毒等)风险的。③具有高危行为者故意献血的责任。④实名制献血。毛用他人身份献血的,应按照想给你法律规定承担责任。⑤献血者献血后回告。献血者如果认为已捐献的血液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应当尽快告知血站。⑥献血反应。⑦健康征询与检查。应该如实填写健康状况征询表。⑧血液检测。⑨疫情报告。血站将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等检测阳性的结果及其个人资料。
5.质量管理:《献血法》规定,血站采集血液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血必须由具有采血资格的医务人员进行,一次性采血器材用后必须销毁,确保献血者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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