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主要分为四类,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以及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
1.妊娠期高血压:指在妊娠20周以后首次出现的血压升高(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并且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阴性。如果分娩后超过12周仍然存在,则需要进一步检查以排除慢性高血压。
2.子痫前期:是在妊娠20周以后出现的血压升高,并伴有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尿蛋白阳性(24小时尿≥300mg或随机尿蛋白≥ ),或者没有明显的蛋白尿但是有肝功能异常、肾功能损害、血小板减少、持续性头痛或其他脑血管症状、视觉障碍、肺水肿等器官受损的表现。
3.子痫:子痫前期的基础上出现抽搐,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全身性强直-阵挛发作。这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最严重的状态之一,可能威胁到母婴生命安全。
4.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指在孕前或妊娠20周之前已经存在的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或者虽然首次诊断是在妊娠20周之后但持续至产后12周以上未见缓解者。
了解这些分类对于临床医生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它们各自有不同的管理策略和发展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