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引导医疗机构设置,助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罗力
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健康意识的极大提高,形成了巨大的医疗服务需求,客观上要求更多、更好的医疗服务供给,尤其是高质量医疗服务。为做好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保障高质量的基本医疗服务充分供给,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围绕着医疗机构和医疗资源规划主题,《指导原则》回答了1个关键难题,给出了4个引导方向,确定了4个配置标准。
一、回答了1个关键难题
观察当前医疗服务业态,基本形势是顶尖医院要扩张、康复护理要发展、薄弱地区要提升、基层力量要加强。如何在有限的资源增量前提下应对好各方的资源配置要求,是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解决的关键难题。《指导原则》明确了医疗资源进一步有序增加、政府办医和社会办医同步发展的大方向,给出了资源总量配置目标、单体医院床位规模、设置分院区的前提条件、分院区的建设要求等指导性意见,从方向指引到量化标准,建构了一个推动医院从规模扩张转向内涵建设的制度环境,预期可以有效形成康复护理、薄弱地区、基层力量提升的助力,实现多方共赢,化解前述关键难题。这是一个非常巧妙的机制设计。
二、给出了4个引导方向
一是引导公立医院内涵发展。
《指导原则》明确了公立医院的发展道路一定是先做强再做大。所谓强,是指:三级甲等公立医院,病床使用率持续超过90%高位运行,平均住院日处于全国同类别医院前10%(以平均住院日短为优),住院病人疑难程度(CMI值)排名为所在省份同类别医院的前10%,现有院区绩效考核等级连续三年A+级以上(专科医院A级以上),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医疗安全事件和严重行风问题。只有做强了,满足了这些条件,公立医院才能申请新开设分院区。
二是导引公立医院有序发展。
到2025年全国每千人口床位数要增加1张。增加的1张床位中,市办及以上公立医院增加0.22张,县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0.54张,两者合计占比76%。同时,《指导原则》提升了公立医院单体医院的资源配置标准,例如省办及以上综合医院床位数从十三五期间的最高1500张提升到3000张。这类提升有一定的可行性,信息化技术和现代管理方法的广泛使用,可以支撑更大的医院规模。
三是引导优质医疗资源流向薄弱区域、做好疫情储备。
《指导原则》要求拥有优质医疗资源的公立医院到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开设分院区,而且是有产权关系的分院区,并且对分院区提出了较高的建设要求,这有利于推动区域医疗服务体系均衡发展,更好地增进高质量服务的公平可及,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能力与绩效。《指导原则》还强调了公立医院分院区要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建设,“确保重大疫情发生时迅速转换功能”。
四是引导社会办医成为政府办医的有益补充。
《指导原则》强调了社会办医医疗机构的区域总量和空间不作规划限制,鼓励社会力量在康复、护理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医学检验室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这在公立医疗机构大规模发展的背景下,是比较恰当、现实可行的策略。
三、确定了4个配置标准
一是确定了医疗资源总量配置的标准。
全国每千人口床位数从2020年的6.5张提升至2025年的7.4-7.5张,增加15%左右,体现了满足人民群众医疗需求持续增长的原则。
二是确定了公立医院单体医院的标准。
县办综合医院床位600-1000张,地市办综合医院1000-1500张,省办及以上综合医院1500-3000张,三类医院的资源配置标准均较十三五规划有一定幅度提升,体现了实事求是、与中国实际情况相结合、运用信息技术提升管理能级的原则。
三是确定了优质公立医院(可以举办分院区)的标准。
除了前述病床使用率、平均住院天数日、住院病人疑难程度、绩效考核等级等标准之外,还引入了外地病人定比例(R≥1.3)的建设标准,体现了新时期下只有做强医院才能做大医院的原则。
四是确定了公立医院分院区的标准。
原则上,到2025年末,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举办分院区不得超过3个。新增分院区的,每个分院区的床位数量不低于二级同类别医院最低要求、不高于本《规划》确定的同级综合医院床位最高标准,各分院区总床位数不超过2020年末主院区编制床位数的80%。这些建设标准的设定,体现了做实分院区、做到名实相符、高质量发展公立医院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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