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执业医师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首页 > 临床执业医师 > 最新信息 > 正文

多份收入!医生“钱途”要一片光明

      最近有一则关于医生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其内容阐述了“在职医务人员可办医”;顿时医生医疗界轩然大波,医学教育网编辑带你去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新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经被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将于2017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具体调整如下:

      《实施细则》放宽了医疗机构申请人条件,在职医务人员可办医

      《实施细则》删除了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内容。修改后,《实施细则》关于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人的条件,将重点围绕医疗质量和安全,注重审查申办者的办医条件和资质,有利于充分发挥医师专业技术优势,调动医师自主创业积极性;有利于促进民间投资、加快社会办医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推动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更好的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医疗需求。 

      此项变动意味着在职医务人员可以申请开办医疗机构了,国家对在职医生申请开办医疗机构终于“松绑”了,而且还鼓励医生自主创业,发挥医师专业优势。在随着公立医院编制逐步备案制,医务人员恢复了自由身份,并且在国家提倡多点执业下,一边上班一边开个诊所的日子指日可待。而那些还没有考到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士不要着急,小编为大家送出福利,助考大家早日拿到医师资格证书。福利就是具有权威性的医学考试培训网校“医学教育网”搞辅导课程优惠啦,为了能让我国的医生人才资源不再流失,医学教育网忍痛割爱为大家重磅推出了辅导通过率高的辅导班次,新增特色服务多的也是没谁了,各位正在努力复习的考生快来看看。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高效定制班

2024课程

3980

详情>>
热点推荐: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
您有一次专属抽奖机会
可优惠~
领取
优惠
注:具体优惠金额根据商品价格进行计算
恭喜您获得张优惠券!
去选课
已存入账户 可在【我的优惠券】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