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起,军队医师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将增考军事医学内容,考试科目主要涉及军队卫生勤务学、军队卫生学、军队流行病学和核、化、生武器损伤防治学。其中,执业医师增加80道题,加20分计入总成绩,执业助理医师增加40道题,加10分计入总成绩。
1998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正式颁布实施后,国务院、中央军委随后出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办法》,军队执业医师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不断提高,广大医师的执业行为不断规范,执业能力不断增强。自1999年起,全国开始组织实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10年来,全军5.5万余名医务干部和卫生专业技术士官按照国家卫生部资格考试委员会的统一部署,执行同样的考试标准,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统一组织报名、统一参加考试。
考虑到军队的特殊使命对军队医师掌握军事医学知识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总后卫生部与国家卫生部等有关部门经反复研究,多方论证,最终确定了自2010年起在军队医师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中增考军事医学内容的实施方案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据总后卫生部领导介绍,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增考军事医学内容,可有效引导军队医师更加重视军事医学知识的学习和运用,实现培养、学习、考核、实践的有机结合,对于进一步提高军队医师平时保健康、战时保打赢的能力素质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