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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市夷陵区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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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做好今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根据卫生部、省、市医师资格考试的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13年度我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我区201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013年3月20日至3月29日(双休日休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资格

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按照卫生部颁发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执行。

(一)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九条所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二)试用期满1年是指当次医学综合笔试上一年1月1日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在试用机构的累计试用时间满1年。在多家机构试用的,应当出具各试用机构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考生报名后未按期完成试用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201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和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已具有一年以上临床实践或公卫实践经历的,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四)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即2011年9月14日前注册的);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即2008年9月14日前注册的),可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五)参加湖北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试,并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须提供《湖北省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2010年),可申请参加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三、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等。

2、居民身份证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关于毕业证书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仅需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

(1)凭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成绩单报考的;

(2)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3)以专科和本科学历报考的,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不得报考。专科升本科,以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的,需同时提交专科学历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以我省中专学历报考的,需同时提交湖北省教育信息网查询证明。

2、我省中专学历在湖北省教育信息网无法查询的,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并同时提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

3、原则上不受理外省中专学历报考。

(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四)本辖区内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 格的证明(包括执业助理医师升报执业医师的)。

(五)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考生较多的单位,可统一提供一份)。

(六)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需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医|学教育网整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七)符合《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和获得国外医学学历的中国大陆居民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发明电〔2007〕17号)条件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八)与网报系统中同底的白底色、小二寸照片2张。

(九)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人员,报考中医类别助理执业医师,须提供《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十)符合条件且自愿报名参加湖北省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试点考试的考生应当按要求签知情同意书一式四份并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四、报考费用

现场审核时代收报考费用。执业医师:300元;执业助理医师:290元。

五、现场审核时间安排

3月20~21日:雾渡河、樟村坪、分乡

3月21~22日:乐天溪、黄花、小溪塔

3月23~24日:双休日休息。

3月25~26日:太平溪、三斗坪、龙泉

3月26~27日:下堡坪、邓村、鸦鹊岭

3月27日~3月29日:区直医疗卫生单位、22公司职工医院、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民营医院机构等各医疗卫生单位。

六、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可靠。凡不具备报考资格者通过各种不法手段,伪造有关报名材料的,其考试成绩无效;为考生报名舞弊提供方便或知情不报的考务工作人员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处理暂行规定》第十条进行处理。

(二)申报资料要完整、整齐。试用期合格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及其它证明统一用A4纸张,并按顺序整齐提交。照片另外2张半贴在《试用期合格证明》备注栏上,照片背面下方用圆珠笔写上姓名。

(三)现场报名手续应由本人亲自办理,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签字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若报名信息与审核后有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医师资格考试违纪处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区卫生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交费、上传照片和信息确认者,网上报名无效。

(四)有关情况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网站、国家医学考试网站、宜昌市卫生局网及夷陵区卫生局网站查询。

注:实践技能考试: 7月1日至7月15日 (以准考证具体时间为主)

综合笔试:9月14日至9月15日(执业助理考试只考9月14日一天)

七、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迅速确定专人负责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有关政策和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本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卫生所、站、医务室、个体诊所)中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并要为其提供相关报考信息资料。各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由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负责通知,指定专人组织并指导已取得中专学历教育培训的乡村医生报名,确保其应考尽考。

附件:试用期满一年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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