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中明确,公立综合医院要支持临床类别医师学习中医药知识技能,在学习时间、薪酬待遇等方面予以保障。组织开展“西医学习中医”高层次人才培养,强化中医药经典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培养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
综合医院要对临床类别医师开展中医药专业知识轮训,使之具备本专业领域的常规中医诊疗能力,逐步做到“能西会中”。
还要加强中医科室护理人员培训,提高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护理能力水平,提供中医药特色护理和健康指导。
在人才培养方面,《意见》中介绍,相关中医药学会和协会组织要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学术交流、标准制定、行业自律、人才培养和第三方评价等重要作用,大力发展综合医院成员,形成中西医结构合理的成员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