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南陵县在岗村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为全县在岗村医统一解决养老。
南陵县政府明确,要为全县符合参保条件的183位村医统一缴纳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缴纳基数高达3017.01元/月,超过众多一线城市民营职工。
南陵县村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
缴费基数是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进行计算,目前按3017.01元/月执行。
3017.01元的缴纳基数在基层十分罕见,这个力度远超杭州、南京等众多一线城市,南陵县政府对于村医养老问题这次动真格的了。
以南京为例,2020年南京人社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南京大部分民营企业缴纳基数为2028元/月,比南陵县村医标准低近1000元左右。
南陵县此次参保对象如下:在本县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工作的,男性不满60周岁、女性不满55周岁且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在岗村医。
参照其他县区,并结合县内实际情况,此次南陵县在岗村医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不含医疗、生育保险(医疗、生育保险由医保局缴纳)。
缴纳时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结算单位,按月准时为所有参保村医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缴纳方式:
此次养老费用缴纳采取政府补贴与个人缴费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个人部分由乡村医生个人承担,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据悉,南陵县计划为全县183位在岗乡村医生合计拨付1099882.68元,拨付至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较去年灵活就业参保费860000元,增加了239822.68元。平均下来,单位缴纳部分核算为每名村医500.83元。
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分别为养老保险部分单位承担16%,乡村医生个人承担8%;
失业保险部分单位承担0.5%,乡村医生个人承担0.5%;
工伤保险部分单位承担0.1%。
此外,《通知》提出,本实施意见印发前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以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的在岗村医,自文件印发之日次月起调整为单位形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养老待遇按社会保险政策规定计算。
因各种原因离职、辞职或被撤职、免职的,在达到退休年龄时未达到领取养老待遇条件的,可按相关政策规定一次性将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退给本人。
村医养老保险的缴纳基数、缴纳比例、缴纳方式,南陵县都白纸黑字罗列清楚,解决村医养老不再只是空洞的口号,这颗定心丸对于村医意义重大。
村医养老问题在部分地区,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不能准确计算、及时发放村医养老补助,这对于我国基层医疗事业有很大影响。
县强、乡活、村稳。乡村稳定自然少不了村医的稳定,南陵县所作所为值得借鉴,为这些奔波在最一线的医生们提供保障,创造一些真正的好政策,让村医老有所依,没有上年纪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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