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9时-3月20日24时,现场审核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4月10日。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现场审核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
二、实践技能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15年7月1日-7月15日,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三、医学综合笔试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5年9月12日、13日两天,上午⒐00-11∶00,下午14:00-16:0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5年9月12日一天,上午9:00-11:00,下午14:OO-16:00.
四、其他事项
(一)2015年设哈萨克医考试(试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报考。
(二)2015年设傣医和朝医考试。
(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考区、考点和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医政医管”“医疗机构与医师”栏目下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