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01号),现将我市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程序
2015年度全国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9时——3月20日24时截止,国家将统一关闭网站。网上报名结束后,请考生按照要求携带报考相关材料,到所辖旗县区卫生局(或市直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审核人员要在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名要求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4号令)、《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等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报考。
2、现场将对所有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公布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自考库等信息库中查询。网上查询不到的学历证书,不作为报考依据。
3、历史考生须携带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成绩单。
三、审核确认及其它事宜
具体初审和现场审核时间请咨询辖区卫生局或报考所在单位。(或登陆赤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nmcfws.gov.cn/)查询。
赤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考试考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