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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牡丹江2016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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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计局,市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根据《黑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牡丹江考点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牡丹江考点现场确认、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4月11-4月15日8:00-17:00(各单位具体报名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6年7月1日—7月15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医学综合笔试时间: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6年9月24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6年9月24日、25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全部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6年9月24日上午8:00—10:00,10:20—12:20.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全部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6年9月25日上午8:00—10:00,10:20—12:20;下午14:00—16:00,16:20—18:20.

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加试考试:2016年9月24日,下午17:00—17:30.

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考试:2016年9月24日,下午17:00—18:00.

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仅限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考试:2016年9月24日,下午17:00—17:30.

二、报名资格

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及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规定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申请参加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应该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户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

试用机构与户籍所在地跨省、市分离的,由试用机构推荐,可在试用机构所在地考点办公室报名,其试用机构考核合格证明报考当年有效。

(二)考生照片对于不符合标准的照片牡丹江考点将不予受理现场资格审核。数码照片规格要求同2015年。

(三)参加公共卫生类别和军事医学考试的考生均统一在农垦总局考点考试。已在网上报名参加2016年公共卫生类别和军事医学考试的考生,向农垦总局考点报送材料并现场确认。公共卫生类别和军事医学考试的现场确认时间:3月31日,4月1日、5日、6日,农垦总局考点有关医师资格考试的信息将在邮箱发布,Email地址:nongkenkaoshi@163.com,密码:nk123456,考点联系人:孙晓玲(0451-55198120、55196263)。现场审核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175号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四)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2016年继续对报考临床执业医师的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的考生实行加试专业内容考试,加试专业内容考试相关政策要求与2015年一致。考生可在报名时选择是否参加加试专业内容考试。参加加试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的现从事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的在岗证明,各报名单位要按政策要求严格资格审核,并将加试考生做好统计,在《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申请表》备注栏中注明“加试”字样。

(五)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在系统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由报名单位统一报送考点,考点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根据通知单核验信息无误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各报名单位发放给考生核对申请表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2016年起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将不再受理因考生信息填报错误导致的合格人员信息修改。

(六)考生提交的学历证书(各类),必须附有相对应的学历认证报告,其中2002年以后取得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打印的电子学历报告,有效期截止到5月末);所有不能出具网络学历认证的考生(中医类别师承和确有专长类别除外),要到省教育厅所属的“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并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名提交材料时不能在教育厅完成学历认证的,请提交受理通知单。

若不能及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可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截止到5月末),各考生需签订承诺实践技能考试前务必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七)其他说明

1、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医学综合笔试时间(8月31日),考生报名后未按期完成试用的,取消报名资格。

2、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报考类别应当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类别一致,报考单位应与注册地点相同。如曾变更过执业地点,换发过《医师执业证书》,请到区、县卫计局或市行政审批中心卫计委窗口开具首次注册时间证明(电脑截图)。

3、统招专科升本科,所学医学专业保持相同的,可以以本科学历作为报名学历依据,但需提交专科毕业证书。

4、报名时需提交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还需提供带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

5、个体诊所(不含口腔类)不具备培养住院医师资格,不能作为医师考试试用单位。其他一级医疗机构,如各类门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请根据本单位规模和开设的诊疗科目,客观、真实出具试用期合格证明。各单位一经查实出具虚假证明,取消下一年度报考资格。试用单位应具备考生报考类别的科室。

6、1.5年回读班,需提交第一学历,同时两个毕业证书专业一致,并且第一学历毕业时间在1.5年回读班入学时间之前;村村大学生,需提交入学合同,入学合同为固定格式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7、应届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要提供第一学历学历认证报告。

8、3+2初中起点的考生需提供中专毕业证和大专毕业证,提供大专学历认证,若不能提供大专学历认证的请考生就读的院校或教育部门出具相应的材料证明。

9、2014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不能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将考生报名资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排列。各单位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必须告知考生,报名中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具体提交材料内容详见附件1.

2、对于以我省中专院校为报考学历、专升本、3+2初中起点、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毕业生、村村大学生的考生信息排在《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申请表》同报考级别类别的末尾,按照报考学校(第一排序条件)、入学时间(第二排序条件)进行排序,并在备注栏中加注“本省中专”、“专升本”、“3+2”、“初中起点5年制”、“村村大学生”字样。

3、试用机构在牡丹江市范围内的考生必须通过试用机构统一报名,不受理补报和个人报名。试用机构要严格审核考生各类报名资料,确保一次性提交齐全。

4、材料放于牛皮纸袋中,重点部位用胶带加固(因牛皮纸袋破损造成的材料遗失,后果自负),各报考单位统一编号。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

1、2016年资格审核提交材料及排列顺序

2、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材料袋目录

3、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5、2016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承诺书

6、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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