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有关情况的通报: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4月以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牡丹江市发生境外新冠肺炎输入病例关联的本土聚集性疫情,特别是涉及多家医院先后发生院内感染,持续时间长,感染病例多,社会影响恶劣,给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带来新的压力。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疫情基本情况
(一)哈尔滨市聚集性疫情。4月2日,87岁患者陈某君,因“体温37.3℃、右下肢行走拖沓伴尿失禁4日”,至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入院治疗。入院肺部CT显示双肺炎性可能。经治疗后,未见好转,4月6日转至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发热门诊,收入呼吸科住院治疗。4月9日,影像学检查显示新冠肺炎可能性大,转入隔离病房收治,并完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及血清学抗体检测(此前,两家医院均未针对性开展相关检测)。4月10日,哈尔滨市疾控中心报告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转入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治疗。经流行病学调查,对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筛查,陆续确诊数十名关联性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其中包括上述医院的数名医务人员,引发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
(二)牡丹江市聚集性疫情。4月16日,牡丹江市康安医院先后报告新冠肺炎疑似病例2例(龚某兰、王某),4月1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经流行病学调查,对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筛查,陆续确诊多名关联性病例,其中包括牡丹江市康安医院、牡丹江市北方医院数名医务人员。
流行病学调查初步认为,上述均为境外输入病例引起的本土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
二、暴露出的问题
(一)对疫情防控形势认识不足。哈尔滨市、牡丹江市作为口岸城市,未能充分认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严峻形势,对境外输入疫情风险认识不足,存在厌战情绪和麻痹松懈思想。相关医院错误地认为,经海关和社区防控能够完全筛出新冠病毒感染者,发生院内聚集性疫情的可能性极小,存在侥幸心理。
(二)院前防控措施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入境人员未实施14天集中隔离管理,“国门”源头疫情管控措施不够严格,导致入境人员中存在新冠病毒感染者漏检可能。流行病学调查初步结果显示,两市聚集性疫情传播源头均是近期经海关入境人员。二是社区防控措施未能有效落实,如哈尔滨市聚集性疫情就是由于陈某君聚餐引起。
(三)核酸检测工作未能按要求及时开展。哈尔滨市仅有疾控机构和传染病医院能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其他医疗机构未能及时落实要求加强实验室建设并开展核酸检测,相关部门也未及时对医疗机构实验室备案等工作开展有效指导,导致多数医疗机构不具备核酸检测条件。医务人员对发热患者诊疗时,未能严格遵循诊疗规范,盲目依赖临床经验和影像学检查,未能及时开展核酸检测,导致误诊漏诊。
(四)院内感染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相关医院未完全落实国家关于院感防控的要求。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等重点部门的防控措施形同虚设,未能有效开展预约诊疗,合理分流患者;消毒隔离措施执行不到位,分区要求未落实;病房管理严重失职,未制定严格的陪护和探视制度,不同病房人员随意流动;医务人员防护意识淡薄、敏感性不强、培训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和医疗机构必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站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树立底线意识,强化岗位责任,避免此类疫情再次发生。
一是深刻认识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各地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特别是航空口岸和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地,要时刻关注境外疫情输入情况,严防发生本土感染传播,出现关联病例甚至是聚集性疫情。
二是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各地要健全并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对相关疫情做到发现一起、扑灭一起。要进一步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做好“境外”到“国门”再到“家门”的全链条闭环管理。加强社区管理,减少人员聚集,引导科学防控,降低社区传播风险。
三是进一步提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各地要在疾控机构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检测机构范围,支持指导医疗机构开展实验室建设,使其迅速达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条件,大幅度提升核酸检测能力。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实验室备案的指导和管理,开展实验室质量控制,加强人员培训,保障检测质量和生物安全,提高检测效率。
四是继续夯实医疗机构院内感染防控基础。各地要将医疗机构院内感染防控管理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内容,在政策、资金、人力、物资等方面予以支持。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安排相关工作,确保院内感染防控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各医疗机构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开展院内感染防控工作“回头看”活动,抓紧排查漏洞,补齐短板,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督导,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院内感染防控的各项措施。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0年4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自:国家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