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度港澳台学生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前实习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下发,详情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校毕业的应届或往届港澳台本科学生,且已获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二、培训时间
自2020年7月起,为期12个月。
三、培训地点
培训安排在我校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学生由临床医学部统一安排轮转实习培训;口腔医学专业学生由口腔医学院统一安排轮转实习培训。
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1.申请人自行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并签名(附后);
2.申请人将报名表、通行证(或居住证)正本、本科毕业证正本、本科学位证正本扫描版发送至邮箱chenyixin@fjmu.edu.cn进行材料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福建医科大学网站发布。
(三)联系方式:886-0591-22867010陈老师
五、培训相关事项
1.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无法取得本科毕业证和本科学位证正本的,可在取得后再行补交相关材料。
2.通过审核的学员,持审核通过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及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培训地点报到,无故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本次培训资格;
3.根据文件规定,培训不可间断,请学员妥善安排个人时间;
4.学生应向附属医院缴纳培训费人民币2万元;
5.培训期间,学员需自行解决住宿及交通问题,与此相关的人身财产安全,由个人自行负责;
6.培训期间,学员需遵守法律法规及培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培训单位的工作安排。
7.通过审核但目前尚在境外的学员,入境后报到前必须按培训单位所在地要求,接受集中医学观察隔离、核酸检测以及其他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无异常后方可前往培训单位报到,具体以培训单位的报到通知为准。疫情期间,所有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属地及培训单位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规定,如因违规产生不良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
附件-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福建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