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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建议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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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354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354号建议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一是完善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通过建立健全医学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建立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健全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完善人才使用激励政策等举措,加强包括公共卫生在内的各类紧缺人才培养。二是逐步改善公共卫生人员薪酬待遇。从2009年10月起,包括疾控机构在内的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开始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卫生防疫津贴制度,对卫生防疫站从事有毒、有害、有传染危险和长年外勤的现场卫生防疫人员,发放卫生防疫津贴。2016年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明确对直接参与国内传染病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处置、患者救治、口岸检疫、动物防疫等各类一线工作的人员,以及政府选派直接参与国外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治工作的医疗和公共卫生等防控人员,建立临时性工作补助。符合条件的基层疾控机构人员可以按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等。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3号),提高卫生防疫津贴标准,明确一至四类卫生防疫津贴标准分别调高至每人每月560元、450元、350元、260元。三是建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从事疾控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公共卫生人才,均可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取得相应级别职称。目前,我委正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特点,推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分类制定评价标准。

(二)关于建设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从学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到继续医学教育的阶段分明、有机衔接、目标明确的一体化教育体系。一是坚持以“本”为本,以德为先办教育。以医学本科教育为重点,对设有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本科专业的高校,按照以需定招原则,确定其招生数量和规模。目前,我国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本科教育有预防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妇幼保健学、卫生监督、全球健康学等5个专业,研究生教育有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卫生毒理学、军事预防医学6个专业。二是加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毕业后教育,我委启动疾控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印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方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试行)》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试行)》。2018年,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13个省(区、市)启动试点工作,遴选培训基地17个,累计招收培训公共卫生医师248人,着力培养防治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三是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训。印发《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骨干人员(包括临床医师、公共卫生医师等)培训,持续提升其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规范用药等能力,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病社区筛查、识别能力,加强应急处理及社区管理以及院内感染能力培训。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我委紧密结合疫情防控进程要求和广大医务人员的实际需求,依托“中国继续医学教育网”及“NCME助手”“医院院长职业化”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迅速推出“新冠肺炎”培训专题,为全国广大医务人员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者,提供远程培训。截至3月底,“新冠肺炎”培训专栏共上线课程503项,累计培训全国一线医护人员、医院管理人员和基层卫生健康人员超过2000万人次,其中基层医疗卫生人员223万人次。此外,还举办超声、放射、院感、医院应急管理等急需内容的远程直播8次,在线培训学员近100万人次。

(三)关于加强高层次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我委会同教育部制定印发《关于实施高层次应用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创新项目的通知》,实施高层次应用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创新项目,针对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中存在着高等学校与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协同育人机制不健全,应用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不足、防治复合型人次培养体系尚未建立、公共卫生学位体系不完善等薄弱环节,强化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探索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应用型公共卫生博士人才培养,提升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岗位胜任力,加快推进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

(四)关于加强中医预防医学和公共卫生专业人才培养。国家高度重视中医专业人才公共卫生知识能力的培养。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要求:要熟悉预防医学知识,了解常见传染病的发生、发展、传播的基本规律和防治原则;在必修课程中须安排预防医学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疾病预防和公共卫生意识,使其掌握群体保健的知识和技能。

(五)关于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应急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改革,以适应疾病预防和健康需求。一是推进卫生应急学科建设。我委积极协调教育部门,鼓励和支持高校开展卫生应急相关学历教育。目前我国共有14个高等院校开展紧急医学救援相关学科研究所学历教育。同济大学、徐州医学院、暨南大学等院校相继开展灾难医学和急诊医学专业教育,潍坊医学院设立公共卫生危机管理博士点,南方医科大学创办“应急型公共卫生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区”,天津大学成立灾难医学研究院,四川大学成立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同时,我委认真借鉴港澳台及发达国家先进的卫生应急管理模式和经验,强化卫生应急管理干部和专业人才培训与学术交流,不断提升我国卫生应急管理水平。二是将传染病的防护与处理措施等内容纳入全科、儿科、急诊科、预防医学科等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基本技能要求。三是国家高度重视对预防医学本科专业医学生的多学科综合能力培养。2018年1月,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其中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要求课程计划中必须安排适量的心理学、医学伦理学、社会学、法学、管理学等人文社会科学课程,以适应预防医学的发展和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必须安排预防医学基础课程、专业课程,适当安排卫生政策与公共卫生管理相关课程,必须具有集中性实践环节,包括在有资质的教学医院进行临床见习与临床实习,以及在公共卫生机构见习、社区和公共卫生现场实践与服务。

(六)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师资队伍建设。国家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文件明确规定“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开展教师教育。创造条件,推动一批有基础的高水平综合大学成立教师教育学院。整合优势学科的学术力量,凝聚高水平的教学团队。发挥专业优势,开设厚基础、宽口径、多样化的教师教育课程。造就学科知识扎实、专业能力突出的高素质复合型教师。”和“全面提高高等学校教师质量,着力提高教师专业能力,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开展高等学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重点面向新入职教师和青年教师。”通过组织研修活动,开展教学研究与指导,推进教学改革与创新。目前,全国已有多个省份出台省级层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研究代表建议,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工作。一是进一步会同教育部等部门抓紧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公共卫生教育在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定位,加快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加大高层次专业人才供给,突出解决公共卫生人才数量、质量、结构问题。二是进一步将加大传染病防护等公共卫生课程比重,强化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考核。三是完善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深入推进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公共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四是会同教育部、国家中医药局等部门研究制定《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学科专业建设、长学制教育改革、课程教材体系改革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推动中医药教育高质量发展。五是积极协调教育部门支持中医药高等院校开设中医预防医学和公共卫生专业,培养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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