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青海省2019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围绕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制度建设,明确今年综合医改七个方面50项具体工作,力争在基础性、关联性、标志性改革上取得新突破。
扎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实施网格化的紧密型医疗集团或医共体;全面推进县域紧密型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探索县级妇幼、疾控机构体制机制创新;以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为重点,开展新一轮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特色科室建设;推进“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药品配置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提供8周用药长处方服务;加快远程医疗系统建设,覆盖所有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明确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的职责和功能定位。
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组织开展国家级试点工作;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政策措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部分妇保机构建立“公益一类保障与二类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落实政府投入与公立医院发展相适应的办法,完成省级公立医院化债工作;开展省、市州级公立医院编外员额逐年备案;研究提出解决市州和县级公立医院债务相关问题的意见,对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外人员工资给予适当补助;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和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研究提出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及实施步骤,及时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项目,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做好公立医院医用耗材“零加成”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探索推进药事服务收费改革;提高医院经济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全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研究提高公立医院补偿能力的政策措施,促进医疗机构制剂在医联体或省域内调剂使用;完善公立医院建设发展措施,促进“三个转变、三个提高”;持续推进示范县改革工作;推进公立中藏蒙医医院综合改革和国有企业举办医疗机构改革。
巩固完善全民医保制度
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同步增加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完善与医保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改进和完善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动态调整诊疗项目和价格,完善医保用药目录;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落实基本医保按病种付费实施办法,推进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试点和日间手术按病种付费试点,扎实做好异地就医结算工作;落实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相关政策,发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推动健康扶贫工作;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病种扩大到30种以上,建立脱贫兜底医疗救助制度。
大力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
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使用情况纳入对医疗机构的考核内容;改革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办法,全面开展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内药品和一般耗材统一采购工作,研究制定医保药品支付规则;完善短缺药品监督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落实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实施方案;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推动实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
切实加强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全面开展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建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调和督查机制。
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与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基层中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高血压、糖尿病为切入点,建立完善慢性病健康管理技术规范;开展省级疾控机构绩效评价;改善县级医院、妇幼和疾控机构等基础设施条件;深入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
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落实医药卫生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推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以紧缺专业和贫困地区为重点,深化医教协同,落实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制定进一步推动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政策措施落实的意见;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省统筹区域平台覆盖各级卫生服务机构,至少50%的三级医院实现院内医疗服务信息互通共享;西宁市、海东市、海南州结合实际制定医养结合支持性政策。
来源:果洛州卫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