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爱卫办关于在国家卫生城镇推进“厕所革命”工作的通知:
全爱卫办函〔2019〕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办: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厕所革命”,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推进“厕所革命”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厕所革命”,现就国家卫生城镇推进“厕所革命”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增强对“厕所革命”重要意义的认识
厕所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关系到国民健康素质提升、社会文明进步,是城乡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厕所革命”,特别是抓好农村地区“厕所革命”,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关键环节,是降低疾病流行风险、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有效措施。各地国家卫生城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将“厕所革命”作为卫生城镇创建及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等工作的重要内容持续推进,取得实效。
二、以卫生城镇创建为抓手全面推动“厕所革命”
各地要将“厕所革命”作为卫生城镇创建的重点任务,有效促进相关设施建设和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新创和复审工作中,要严格把握《国家卫生城市(2014版)》和《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2010版)》,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和《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等要求,找短板、查弱项,优化布局,重点解决数量不足、标准不高的问题。加快推进城市主干道、车站、机场、港口、旅游景点、学校等场所的厕所建设与管理,确保城镇厕所符合标准、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干净整洁。要将农村户厕改造作为卫生县城(乡镇)、卫生村创建的重要指标,不断提升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全国爱卫办将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国家卫生城镇技术评估和复审暗访的重要检查内容,对各地好的经验进行宣传,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进行批评。
三、以卫生城镇示范带动周边地区深入开展“厕所革命”
国家卫生城镇是一个地区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对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已创建的国家卫生城镇要充分发挥其在改善城乡环境、提升社会卫生综合治理水平等方面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带动周边地区积极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努力提高国家卫生城镇和省级卫生城镇、卫生村的覆盖率,通过创建着力解决好厕所等基础设施不完善的问题。要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区带动郊区、以城镇带动农村,扩大卫生城镇创建工作的覆盖范围,促进城镇全域深入开展“厕所革命”,全面改善城乡基础设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以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促进“厕所革命”提质升级
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国家卫生城镇,特别是全国38个健康城市试点市,要按照《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落实好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重点任务。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厕所服务体系,在保障厕所数量充足和布局合理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厕所建设和改造的质量,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在推进健康村镇建设中,要重点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坚持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在实现卫生厕所目标的基础上,提高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大中小学、乡镇卫生院、集贸市场、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卫生厕所改造工作力度。
五、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厕所革命”的良好氛围
各地要结合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等工作,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厕所革命”的重要意义。要加强文明如厕、卫生厕所日常管护、卫生防病知识等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优势和群众动员优势,发动广大群众积极、自愿地参与到“厕所革命”建设中,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厕所革命”的良好氛围。
来源:国家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