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医保部门日前出台《关于支持中医药大发展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推出7条具有针对性的具体举措,要求省内各级医保部门把医保支持中医药发展摆上更加突出位置,扎实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意见》明确,将各类各级中医院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县级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定点范围;完善中药饮片加成政策,推动更多中医药生产企业开发的中药产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将通过疗效和安全性评价的中医院院内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中药及中医诊疗技术项目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在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低于50%;扩大中医诊疗服务项目报销范围,提高医保支付标准;创新中医类病种医保支付方式,强化对中医适宜技术的价格政策支持;将中医药健康养老机构中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意见》要求省内各级医保部门深刻领会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医保支持中医药发展摆上更加突出位置,扎实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