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关于2018-2019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第二次业务水平测评理论考试的通知发布!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考核机构、医疗卫生机构:
为保障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我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稳步开展,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深圳市2020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以及我市《关于2018-2019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第二次业务水平测评理论考试工作的通知》考试工作安排,现将第二次业务水平测评理论考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21年9月11日(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4089号留仙大道(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信息楼)。
交通指南:地铁环中线(5号线)西丽站E出口,公交316、226、101、104等均可到达。
二、准考证打印
1、准考证打印时间:各考核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及时通知考生,于9月4日自行前往深圳市医师协会官网(www.szsmda.org.cn)点击“深圳市2018-2019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第二次业务水平测评理论考试准考证打印”的图标打印准考证。
2、准考证打印方法:进入准考证查询界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和验证码,查询准考证,进入打印页面;点击【打印准考证】按钮进行准考证打印。
3、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并立即核对本人基础信息、及考试科目是否准确,如有错误或疑问,请在9月7日前将要修改的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错误信息、正确信息)发送至szsmda@126.com邮箱。
三、考前培训
医师定期考核的目的是通过考核促进医师知识更新和学习,医师可在深圳市医师定期考核考核学习网(http://shenzhen.exam.1pluse.com/)购买教材。征订采取医师自愿购买的原则,各单位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参加业务水平测评的医师获悉征订信息。
四、防疫工作要求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考生和考务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考务人员要提前在“i深圳”等健康二维码上进行健康申报,日常测量体温,自我观察有无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出现异常的及时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后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考务人员入场时须全程科学配带口罩,有序排队(间隔保持1米以上),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工作。
本次业务水平测试理论考试为2018-2019周期最后一次考试安排。请各区(含新区)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将该文件转发至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等相关机构,以免耽误考生考试。
联系人:温晓霞联系电话:0755-82126089
附件:深圳市2018-2019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第二次业务水平测评理论考试考试人员名单(详情查看>)
深圳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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