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2016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提交材料及说明:
重点说明:
1、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二款,须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时间计算连续工作时间。专科学历毕业的须于2014年12月31日前注册,中专学历毕业的于2011年12月31日前注册,方可报考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提供的连续工作证明须按执业变更记录逐个单位开据。跨省变更的原证已收回或丢失的,须由原注册批准单位出具证明或打印注册记录后加盖公章。
2、任何医疗机构均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包括校验记录)(加盖单位公章)。注意是“副本”(正本无效),加盖单位“公章”(科室章无效)。非现役军人在部队医院试用或执业的,须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服务许可证。
3、以下材料中《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和《连续工作证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打印,如涉及多个单位,须多个单位同时开据证明,每个单位一份。
4、依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第七条第七款规定,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考生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证明和伪造证件的考生,考点有权扣留假证明和假毕业证,核实后进行全市通报,并取消两年报考资格。对开据虚假证明的医疗机构通报其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5、以下材料中,身份证复印件须双面复印,其他证件(军官证、护照、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等)须将照片页与内容页同时复印。
6、毕业证丢失的,可以提供由原学校补办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
7、严格执行考生本人亲自确认制度,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从2016年起将不再受理因考生信息填报错误导致的合格人员信息修改。
8、网上报名系统的照片与现场审核本人不符时,需现场采集照片。
一、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者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6、本科毕业生报名,如果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须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原件。
7、参加短线医学加试的考生需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附件2)
二、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者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医学教育|网整理;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以上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参加短线医学加试的考生需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附件2)
三、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者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单位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参加短线医学加试的考生需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附件2)
四、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者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6、 卫生保健、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需提交乡医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
(一)、毕业当年报考的(仅限潍坊医学院,其他院校应届研究生不予受理报名申请)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研究生院开具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1份(见本文附件,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无效)。
(二)已毕业报考的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各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三)长学制在学期间报考的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研究生院开具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1份(见本文附件,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无效);
5、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附件1: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
附件2: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