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芜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报名提交材料说明: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复印件1份(身份证需双面复印,原件由各单位审核确认后归还考生本人,向市卫计委提交复印件);
2.本人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本科毕业生如为专升本的须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原件;
3.《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2份(工作单位栏内需加盖单位公章,莱城区、钢城区报名人员同时加盖所属区卫生计生局公章,高新区、雪野旅游区、经济开发区、农高区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报名人员加盖所属医院公章,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贴档案袋封面,一份装入档案袋内);
4.单位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打印,如涉及多个单位,须多个单位同时开据证明,每个单位一份。试用期满一年是指当次医学综合笔试上一年1月1日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在试用机构的累积试用时间满1年),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5.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正本无效,副本有校验、变更记录以及诊疗科目在备注页的需逐页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6.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人员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连续工作证明》(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打印,如涉及多个单位,须多个单位同时开据证明,每个单位一份)、《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及《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须将照片页与内容页反正面复印)1份,不需提交第4项内容;
7.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在提交1.2.3项材料的同时医学|教育网整理,需提交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1份,2016年毕业的研究生报考人员在院校所在地报考;
8.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生需一并提交《传统医学技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9.短线医学加试考试,国家卫计委决定2016年继续对报考临床执业医师的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的考生实行加试专业内容考试。考生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附件1),以上复印及打印材料均用A4纸,每位报名考生的报名材料分别装入档案袋内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