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实践技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内容,相信大家都在关注,为了帮助广大医师实践技能考生及时了解考试动态,医学教育网编辑特实时查询官方通知,目前相关文件已经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阅读考点要求:
桐庐县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实践技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将于2021年6月10日开始。为了保障今年我市医师资格考试顺利进行,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的新冠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当前新常态下的疫情防控要求,根据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现请各报名点通知本辖区各医疗机构做好考生有关疫情防控的有关事项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考生所在医疗机构的要求
考生所在医疗机构要切实承担起对机构参加考试考生的防疫教育、健康状况监管与排查摸底的工作职责。
提前通知已经确认符合考试资格的考生,考前做好杭州健康码申领,如有国内中高风险及国外旅居史的需要提供考试前七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对考生的要求
1.杭州市、嘉兴市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前做好杭州健康码申领。如有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外旅居史的需要提供考试前七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追究相应责任。
2.考生须亮码测温参加考试。现场检查发现“绿码”,体温37.3℃以上的考生,持七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没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综合评估基本能够排除,在实践技能考试中安排到本次实践技能考试同级别中最后考试。
3.考生考前认真学习《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应试须知》(见附件1),充分准备考试所需的相关防疫用品,进入考试区域后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
4.公卫、口腔、中医类别国家级技能考试基地对相应类别考生如有其它疫情防控要求将另行通知。
三、其他有关事项
1.根据省疫情防控办需要,可及时调整防控要求,各有关单位,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
2.请各报名点务必及时通知辖区内各医疗机构认真落实以上工作。并做好相关的解释工作。
3.因临床类别考试基地校园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自驾车辆无法进入校园,请考生自行规划好行程。
4.如遇特殊情况请与杭州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厉老师、孔老师联系电话:87917276。
杭州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2021年5月26日
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实践技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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