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大力促规模化的社区民营医院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民营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增加医疗资源供给、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具有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民营医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深化改革、改善办医环境,取得积极成效。
域专科联盟2428个,远程医疗协作网5682个。每个城市医疗集团平均覆盖6.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28家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医联体。同时,我委积极开展基层远程医疗建设,推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
四、稳步发展外资办医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医疗领域对外开放加快推进。根据《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原卫生部、原外经贸部令第11号),允许外国医疗机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中国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除外)与中国的医疗机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合资或者合作形式设立医疗机构。近年来,一批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举办运行,带来先进医疗管理经验、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提供国际领先水平的医学技术和设备,在一定程度上补充和改善当地的医疗服务能力。
五、大力发展社区医院
为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2019年4月,我委启动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并印发《社区医院基本标准(试行)》,明确社区医院定位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对社区医院的床位设置、科室设置、人员配置、设备设施、房屋等提出具体要求。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工作落实,推动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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