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推动我国智慧医疗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在应用技术类对惠民服务方面明确具体要求,包括实现智能导航、患者定位,在新型技术类对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提出明确技术要求。
2018年4月,我委印发《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国卫办规划发〔2018〕4号),对互联网服务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提供包括智能导诊、院内导航、患者定位等服务。在第五章新兴技术中,对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等提出明确要求。
(二)关于强化实现医疗数据共建共享建议
2016年10月,我委印发《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国卫办规划函〔2016〕1036号),在信息平台基础中对数据交换、数据储存、数据质量、医院信息平台服务、全民业务协同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2017年12月,我委印发《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国卫办规划函〔2017〕1232号),在信息平台基础中对数据交换、数据储存、数据质量、平台服务、业务协同等方面提出技术要求。
2019年4月,我委印发《全国医院数据上报管理方案》(国卫办规划函〔2019〕380号),为保证上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数据及时、完整、准确,提高上报数据质量,提出医疗业务表单、运营业务表单、医疗业务字典、运营业务字典、数据接口技术规范等5个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43张数据表单、924个数据项。
(三)关于智慧医疗为求医群众带来便捷建议
自2015年起,全国启动3年的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年7月,我委发布《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8〕22号),提出10项30条便民惠民举措。一是创新医疗服务举措,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就医感受。针对看病“三长一短”(候诊时间长、缴费时间长、取药时间长,看病时间短)现象,全国三级医院全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通过网络、电话、微信等多途径实现分时段预约挂号、预约检验检查等,使服务更加高效。二是采用一站式结算、出入院床边结算、手机移动支付等多种缴费方式,减少患者排队次数,缩短缴费时间,使服务更加便捷。三是采取就诊提醒、检查检验结果推送和自助打印、药品配送等便民措施,使服务更加贴心。四是提供远程医疗服务,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规划
(一)加快医疗机构信息化文件标准落地实施
加快落实我委发布的医院信息化相关标准和文件,强化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和技术指引落地实施。加强规范数据报送渠道与口径,强化数据上报分析,形成稳定的数据报送、分析、反馈机制。深化便民惠民服务,在推动实施10项30条措施的基础上,指导各地、各类医疗机构进一步细化落实便民惠民举措。
(二)探索推动智慧医疗相关研究应用
推动制定医学人工智能应用发展顶层设计,完善行业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标准数据库和应用标准。推进医学人工智能技术在医疗卫生行业重点领域的相关研究和创新应用。开展医学人工智能应用试点应用。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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