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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品召回的时限

药品召回的时限是《药事管理与法规》的重要考试内容,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如下相关内容:

[考情分析]本知识点为历年必考考点,通常以配伍选择题的形式出现,重点记忆召回时限,学员需要重点记忆。

考频指数:★★★★

[具体内容]

药品生产企业在作出药品召回决定后,应当制定召回计划并组织实施:

一级召回在24小时内,二级召回在48小时内,三级召回在72小时内,通知到有关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停止销售和使用,同时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药品生产企业在启动药品召回后,一级召回在1日内,二级召回在3日内,三级召回在7日内,应当将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提交给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药品生产企业在实施召回的过程中,一级召回每日,二级召回每3日,三级召回每7日,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召回进展情况。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药事管理与法规》的考试内容,更多《药事管理与法规》知识点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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