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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亮点解读:提出对医学生的权利认定!

3月1日起实施新《医师法》!医学教育网编辑为您整理了以下关于新《医师法》提出对医学生的权利认定的具体内容如下:

亮点
对医学生的权利认定

新《医师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参加临床教学实践的医学生和尚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参加医学专业工作实践的医学毕业生,应当在执业医师监督、指导下参与临床诊疗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有关医学生、医学毕业生参与临床诊疗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作为医师的基本法,新《医师法》的此番规定对医学生的参与能力进行了直接肯定,使其具备了较高的合法性基础。

以上关于新《医师法》提出对医学生的权利认定的相关内容由医学教育网编辑为您整理,关注医学教育网掌握更多2022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的复习经验、备考干货、报考政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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