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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发布14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有哪些?医学教育网整理了“卫生部发布14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做好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估工作,针对不同专科的特点,我部组织制定了肿瘤科等14个专业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可从卫生部网站下载),请参照执行。我部将按照该标准开展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评估工作。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机构管理处赵靖、张文宝

电话:010-68792826、68792730

传真:010-68792196

附件:

 1.肿瘤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2.感染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3.康复医学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4.运动医学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5.疼痛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6.小儿外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7.变态反应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8.老年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9.器官移植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10.口腔粘膜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11.儿童口腔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12.口腔正畸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13.口腔种植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14.临床药学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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