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医院:根据《宁夏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和《宁夏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管理使用试行办法》的要求,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对2012-2014年度完成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2014年度完成五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第一阶段培训的住院医师。
二、考核材料
(一)完成五年培训的住院医师提交材料
1、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手册(5年)。
2、公共必修课结业证书。
3、全国专业技能职称外语考试B级证书。
4、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登记表(附件一)一式两份。
5、同底2寸、1寸正面免冠近照各1张。
(二)完成第一阶段培训的住院医师提交材料1、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手册(3年)。
2、公共必修课结业证书。
3、填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考核登记表(附件二)一式两份。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出科考核、病历书写等各类登记表。
5、同底2寸、1寸正面免冠近照各1张。
三、要求1、从2014起各医疗单位不允许自主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含2014年),此项工作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统一招收,安排在国家批准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
2、2012-2014年各单位招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执行以前培训方式,按照培训大纲,认真组织,严格培训质量。
3、住院医师的考核材料由医院负责住院医师培训的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审核认定后,于3月20日前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科技教育处。
联 系 人:马金宁联系电话:0951-5054759
相关附件下载:
宁夏自治区卫计委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进行考核.doc
宁夏回族自治区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登记表.doc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考核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