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确定!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将围绕3个原则修订!日前国家卫健委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713号建议的答复中关于代表提议的修改执业医师法、执业护士法、乡村医生管理条例的建议回复如下:
在法律法规修订工作中,我们注重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法律法规修订工作紧紧围绕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服从并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大局。对于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条款进行修订;对于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开展研究,推动建立新的法律制度,确保法律法规始终成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坚实保障。
(二)坚持基层导向,务实管用。注重基层调研,广泛听取一线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总结提炼基层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增强法律条款的可操作性,聚焦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便于基层工作人员理解和执行。
(三)坚持立足当下,着眼长远。既要符合当前工作需要,也要考虑到未来事业发展,同时还要适应卫生健康工作特点。在法律法规完成修订后,适时指导各地制定配套规定和实施细则,切实做好法律法规实施。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草案共七章,五十八条,对现行法律作了较大幅度修改,主要包括保障医师合法权益及待遇、完善医师的职责和义务、完善医师考试注册管理制度、完善医师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以及完善法律责任,法草案第二章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将医师资格报考条件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改为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临床实习;明确规定中专考生不能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具体的内容点击这里查询>>
官方原文:国家卫健委关于修改执业医师法、执业护士法、乡村医生管理条例的建议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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