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根河发布根河市关于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内蒙古考区关于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于2022年12月30日开始,请各地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查看相关文件,认真学习“报考条件”、“报考专业”、“报考流程”,并负责做好所辖范围内考生报名的宣传、组织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安排
1、考生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预报名: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2日
2、报名点资格审核、现场确认时间(密码随后下发):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4日
3、考区、考点资格审核时间:疫情原因,另行通知
4、考试时间:2023年4月15、16、22、23日
5、缴费时间:2023年2月17日——28日
二、资格审核时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考生毕业证(2001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学籍,2002年以后需提供打印“学信证明”,各报名点可在考务管理系统中查询考生学历数据的真实性)、职称证、注册证原件(报考初级师:提交士级资格证书;报考中级资格:药、护、技专业须提供师级资格证书;临床、公卫、口腔专业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外省中专需提供跨省招生计划和学籍档案,否则不予报考。
3、考生所在执业机构开具的从事报考专业年限的证明文件。
4、考生需提交《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和《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各一份。
三、相关政策要求
1、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2、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护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3、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相应专业的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参报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的考生,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于2022年12月31日。
四、考生信息录入、报名审核及确认事宜:
本次报名仍然采取报名点自行录入考生信息、审核确认等工作方式。报名点按照初级(士、师)、中级各相同专业的顺序进行网上确认,并按确认的考生顺序排列考生档案材料。
五、其他事宜:
1、请各单位通知所辖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在单位名称栏内注明本地区名称,如“根河市xxxx”,否则会影响证书发放工作。
2、各单位在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考生相关报考材料,需要牛皮档案袋一人一袋。将袋内材料逐一登记,袋皮上要注明考生姓名及所报专业、级别、联系电话。考生报考原件暂留存至报名点,考区、考点初审复审时提交(时间另行通知),审后将立即返还不留存。
(2)考生网上缴费。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2月17--28日开通网上缴费功能,各单位要提前告知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在此期间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不予补缴。
(3)报名工作采取属地化管理原则,需严把报考第一关,各单位要负责本单位考生咨询、政策解释等工作,如有不明事宜,请各单位汇总问题统一解答。
(4)报考当中如发现假证或虚假材料,没收并取消报考资格,严禁各报名点携带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资料上报,请做好解释工作。
根河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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