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龙南市卫健委关于做好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医学教育网整理具体内容如下:
各乡镇卫生院,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有关社会医疗机构:
根据江西考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考试的通知》,现就我市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2.报考初级士(药、技)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师(药、护、技)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4.报考中级(医、药、护、技)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及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及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管理
1.网上预报名
考生于2020年12月29—2021年1月11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网上生成打印《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交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审核盖章。
2.现场确认
(1)时间:2021年1月4日-1月7日
(2)地点:市卫健委六楼人事科教股,联系电话:0797-3571985。
(3)提交材料:①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审核盖章的《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报名点审核后退回考生本人);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报名点审核后退回考生本人)、学历查询证明(在学信网或江西教育网打印);④资格证、执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考点审核后退回考生本人);⑤中专学历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须提供聘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报名点审核后退回考生本人);⑥所在单位出具并审核盖章的工作年限证明(提供原件);⑦散报考生需提供半年及以上缴纳社保的证明。
三.考生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应于2021年2月26日前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2020年考试未通过的考生再次报名时,报考考区、考点、专业、级别、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变,不需到报名点递交材料确认,系统将自动确认,确认后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须在2021年3月25日-4月28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和时间
(1)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日 期 | 时 间 |
基础知识 | 4月10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4月11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2)其他116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日 期 | 时 间 |
基础知识 | 4月10、11、17、18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六、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考试成绩将于考后两个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录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七、其他事项
1、报名参加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报名条件中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2、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3、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4、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卫科教发〔2014〕10号)要求,凡2020年及以后毕业、按规定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下同)人员,申报中级医学类专业考试,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5、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6、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7、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控机制关于聚集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我省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范围,以经市、县(区)卫生健康委、省直卫生健康单位审核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申请享受职称评审优惠政策人员统计表》为准,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优惠政策。
8、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考生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9、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九)根据《关于重新核定卫生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卫财务字〔2018〕6号),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附件下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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