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源市关于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医学教育网整理具体内容如下:
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24年4月13、14、20、21日举行。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办人函〔2023〕5号)及省考区《关于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医学〔2023〕6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河源考点报名工作安排,具体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与时间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其他112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二、报名条件
执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办人函〔2023〕5号)中的“报名条件”。
三、报名点设置及考试报名
分别在市卫生健康局、市人民医院、市深河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精神卫生中心、河源长安医院,源城区、和平县、东源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卫生健康局及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设置报名点。考生必须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报名,不允许跨报名点进行报名。省属有关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市卫生健康局报名点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按要求完成网上预报名,并打印《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以下简称《报名申报表》)。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确保证件号码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于2023年12月2-15日期间完成现场确认工作。
1.市直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报名点
负责受理市卫生健康局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现场报名确认工作。现场确认时间为2023年12月4-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受理地点:河源市卫生健康局(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商务小区河源市卫生健康局二楼人事科),报名相关材料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指定人员统一报送。
2.市直民营医疗卫生机构报名点
负责受理市卫生健康局登记注册的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的报考人员现场报名确认工作。现场确认时间为2023年12月4-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受理地点:河源长安医院(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街3号综合楼八楼人事科),报名相关材料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指定人员统一报送。
3.市人民医院、市深河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精神卫生中心的报考人员在所在单位报名点报名确认。
4.各县区报名点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2024年河源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点设置一览表》。
(三)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须根据报考要求携带《报名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自觉服从考试管理机构相关安排。
报考人员提交的下列报考材料中,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证件(书)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给报考人员。
1.《报名申报表》。《报名申报表》各栏目内容须与提交的证件及材料信息一致。所填写信息须准确无误,不能涂改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须与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所填写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一致。考生身份证有效期要求到2024年4月21日之后,有效期在此日期之前的,考生均须提供保证书(保证书须有考生身份证号、签名及日期)。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以硕士、博士学位作为报考依据的,须提交相应专业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应具有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需用A4纸同一页依次复印编码页、相片页、内容页)。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需用A4纸同一页依次复印编码页、相片页、内容页、延续注册页及变更页)。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医学类相应专业(临床、口腔、中医类别)的人员,须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7.因工作岗位变动,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提供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满2年的转岗证明。
8.提交在现工作单位缴交近3个月社保清单的凭证原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方有效)。社保缴纳凭证:自行在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互联网公共服务网页上下载打印当年的《河源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社保购买不足3个月的报考人员需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须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签字方有效)。
9.社会办医疗机构人员(须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必须由单位法人代表签名、签署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10.外省学历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的鉴定证明或提交学信网验证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备案表。
注:所有复印件需由单位验证后写上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名、注明日期。提交上述材料必须提交原件现场审核,A4纸复印件1份按要求顺序装订,证件(书)原件经审核后即时退还给报考人员。
11.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历史考生填报的证件类型或证件编号如与上一年度(2023年)不一致,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至所在考点考试管理机构申请进行考试成绩的合并;如未按要求提出申请,将默认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2023年)考试成绩,无法进行两年成绩的滚动管理。
四、考试收费
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状态,经考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2月8日,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卫函〔2019〕826号)“初、中级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每人每科75元,纸笔考试每人每科65元”要求执行。
五、准考证打印
2024年4月1-21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公布
考试成绩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上公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行在网上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七、其他要求
1.考生必须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报名,不允许跨报名点进行报名。
2.市卫生健康局登记注册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报考人员相关报名材料由所在单位的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指定人员统一报送。
3.请考生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及“健康河源”微信公众号,以便及时地获取考试相关信息。
附件:2024年河源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点设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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