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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2024年度卫生管理研究专业和未列入全国统考专业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2024年度卫生管理研究专业和未列入全国统考专业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考试和未列入全国统考专业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卫干人〔2024〕32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具体负责卫生管理研究职称专业和未列入全国统考专业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评审考务工作,现将本年度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登录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bjwsrc.cn)首页,在“热点服务-未列入和管理职称评审”中进行网上申报,填报的内容必须准确、详尽。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要求,第一次登录时,需跳转到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注册、登录(点击“个人办事”栏目,注册登录后,选择“职称评审”模块,进入“北京市职称评审服务平台”,选择“我要申报”,进入“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在“评委会名称”处输入“卫生”进行搜索,选择拟申报专业的评委会),再进入评审系统,后续登录时可直接进入评审系统。

工作业绩代表作为论文、科普文章和作品的,正式发表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申报卫生管理研究专业研究员职称,论文或调研报告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均予认可。申报卫生科研专业助理研究员职称,“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已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可以作为工作业绩代表作提交。

二、上传材料

各单位人事部门和个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上传至申报系统中,上传的材料务必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材料,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将不予受理。

(一)单位需上传的材料

1.本年度可使用的指标或岗位职数证明、委托评审函扫描件,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及市属医院须委干部人事处审核盖章,区属医院须区职改(人事)部门盖章。(卫生管理研究专业)

2.申报人员的公示情况扫描件。

3.材料信息真实性承诺书扫描件。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二)个人需上传的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现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扫描件。

3.学历证书(国外学历人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海外工作经历人员须上传工作证明扫描件。

5.工作业绩代表作材料/论文或调研报告材料。论文上传内容包括杂志封面、目录(标记论文/科普文章位置)、论文正文、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检索页面,SCI论文还需包括中文摘要(题目、作者、单位、摘要和关键词)。

6.专业考试成绩单扫描件。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扫描件。

8.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须提交有关延退材料扫描件。(卫生管理研究专业)

9.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交《北京市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扫描件和破格申报材料扫描件。破格申报材料包括奖项、表彰、论文(同“工作业绩代表作材料”关于论文的要求)、课题任务书等内容。(卫生管理研究专业)

三、时间安排

8月1日至12日,申报人完成申报资料网上注册、报名。

8月21日前,单位完成个人申报数据网上审核并上报。

8月30日前,区卫生健康委、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完成网上材料提交、审核并上报。

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拟于10月中下旬组织答辩评审;未列入全国统考专业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拟于11月中上旬进行评审。

四、收费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初级职称评审费200元/人、中级职称评审费500元/人,高级职称答辩及评审费700元/人。审核通过后申报人进行网上缴费。

五、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电话:

83366909、8336908传真(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二)技术支持电话:

8217686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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