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惩治涉医违法犯罪推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建议》收悉,经商司法部,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建立和完善医患双方信息沟通渠道。我委高度重视医患沟通,《条例》《办法》均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对患者在诊疗过程中提出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应当耐心解释、说明。《条例》《办法》强化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控制与改进体系,加强了医患沟通交流,提升医疗风险防控能力,对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发挥根本性作用,对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关于完善科学的医疗纠纷仲裁机制。仲裁是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法定制度,《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可以仲裁”。医疗纠纷仲裁制度在我国还没有法律规定,医疗纠纷不同于商事纠纷,目前仲裁法规定的民商事仲裁并不能直接适用于医疗纠纷的解决。医疗纠纷仲裁需要一套适用于医疗纠纷的特殊性制度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统筹研究,积极完善科学的医疗纠纷仲裁机制。
(三)关于提升医疗卫生人员的医德素养。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我委指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将医德医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将其作为医务人员队伍建设的常规内容,坚持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加大遵纪守法和医德医风在医务人员日常考核中的比重。在机构内部,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为重点,深入开展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法制纪律教育,切实提高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水平。
(四)关于营造宽松、优良的医疗卫生人员执业环境。我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神,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队伍建设的通知》《关于开展首个“中国医师节”活动的通知》《关于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改善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和后勤保障,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引领医务人员投身健康中国建设。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务人员面临工作任务中、感染风险高、工作和休息条件有限、心理压力大等困难,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的若干措施》,就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提出七方面措施,强调要切实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保障医务人员权益。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一)规范院内投诉管理,做好医患沟通。继续指导医疗机构持续加强院内投诉管理,改善服务流程,做好医患沟通,建立多种途径方便患者投诉,设立统一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患者投诉处理和反馈,对于患者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反馈。加强医务人员人文教育、医患沟通培训,畅通投诉渠道,实行“首诉负责制”,规范接待流程,提高医患沟通效果。
(二)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法规。继续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完善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的日常管理,强化医疗服务关键环节和领域的风险防控,形成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在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各类伤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同时,加大对相关案例的曝光宣传力度,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四)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营造尊医重卫良好氛围。我委将继续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促进其规范执业,努力提高患者满意度。同时,营造主流舆论,增强群众对医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全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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