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您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卫人才培养,提高卫生应急能力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委工作职能,现答复如下:
我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和改进卫生应急工作。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加强传染病疫情防控国家队建设的建议。
2010年至今,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在全国建设了紧急医学救援、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突发中毒事件处置、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等4类59支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车载队伍)和国家卫生应急移动处置中心(帐篷队伍),覆盖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其中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17支,覆盖16个省份。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在四川芦山地震、天津港“8·12”事故等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对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和我委属(管)医院快速反应,迅速驰援湖北,成为医疗救治、紧急救援的中坚力量。
我委会同财政部,将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能力提升项目纳入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支持2015年以前建成的37支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及车辆更新换代及所有队伍建立培训演练、运维保障长效机制,巩固和加强队伍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我委将继续加强包括国家传染病防控队在内的所有队伍管理,组织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培训、演练,确保队伍有效开展国内外突发事件救援、卫生应急合作交流、巡诊义诊“平急结合”等活动,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安全。
(二)关于培养公共卫生专家的建议。
2016年,本着“按需设置、择优选用、分布实施”的原则,我委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类、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管理类及紧急医学救援现场处置类卫生应急专家库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传染病防控、紧急医学救援及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管理的技术指导作用。我委将着重强调病原学检测、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疫情形势研判和分析等方面的高端专业人才培养,进一步提高重大传染病日常监测、应急预警、现场调查、形势研判以及流调过程效率和水平,同时健全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准入、使用、待遇、考评和激励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在相关工作中,积极吸纳代表建议,进一步加强包括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在内的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加强队伍日常管理和使用、培训演练及高效处置。同时,加大对公卫人才培养,从高等教育入手,加快提高我国公共卫生科技力量和人才储备,有力有效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国家长治久安。
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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