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
通知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建专家组,加强对试点县的对口联系和业务指导。
通知明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在全国遴选一批地方党委政府重视、改革意识强、工作基础好的县作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县。经确认的紧密型医共体试点县参照《关于开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的指导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通知还明确了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在500个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下同)初步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的共同体。
短评: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大有作为
实践证明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是中医药在基层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生命活力。从安徽天长市医改经验模式到浙江长兴县医改经验模式,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的医共体都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彰显了中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独特优势和价值作用,在解决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专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就是要鼓励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呼唤县级中医医院主动担当作为,更好地承担起“强”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升”全域中医药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有疗效、高质量、又方便的中医药服务。鼓励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在一个区域内形成错位发展、相互配合、优势互补、适度竞争的格局,既有利于整个县域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提升,也有利于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更多优质高效的医疗健康服务。
国家卫健委关于开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的指导方案
国家卫健委《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解读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