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您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利用人工智能提升基层诊疗能力强化公共卫生服务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人工智能辅助诊疗技术在基层推广的问题。目前,包括信息化建设在内的基本建设支出主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财政部根据医改工作部署要求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予以适当支持。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专项支持832个贫困县166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置远程医疗设备,开展远程医疗等服务;2019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项目资金支持在部分省份开展家庭医生临床服务能力提升试点工作,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提高家庭医生诊疗水平。
(二)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问题。我委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总结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有益经验,补齐暴露出的短板和弱项,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强化大卫生、大健康理念,结合我国国情和实际需要,加大投入,精准施策,深化医药卫生体系改革,建立健全分工协作、优化互补的“一体化健康”体系。2020年,中央财政发行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其中,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作为重支出方向予以支持,并向中西部地区适当倾斜。同时,中央财政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制度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推进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三)关于加大对人工智能等领域科研支持力度的问题。一直以来,中央财政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中医药、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智能机器人设备、疫情预警系统、生物病毒传感技术等领域相关科研工作。我委配合科技部、财政部等通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对符合条件的相关科研活动进行支持,如支持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范与应急技术装备防护”“中医药现代化研究”“智能机器人”“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等重点专项、“重大新药创制”“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促进上述领域科技创新。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规划
我们将积极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健全有关工作推进机制。
(一)继续完善对“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支持政策。按规定落实财政投入政策,努力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持续发展,积极落实公共卫生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促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构筑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有力屏障。
(二)继续推进人工智能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创新发展。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能特点,不断完善人工智能产品的相关功能,探索有效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效的创新路径。加快推进医用机器人和医学人工智能在功能优化、关键技术、创新应用等方面的突破,为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高全民健康保障水平提供积极的科技支撑。
(三)继续推动医用机器人和人工智能辅助诊疗技术的务实应用。不断提升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水平,持续关注地方在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探索应用。
(四)继续指导试点地区做好基层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建设。关注安徽等开展项目试点工作的省份进展情况,推动建立重点联系点,及时总结推广有效试点经验,鼓励各地构建应用基层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
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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