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卫生健康委,区直各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相关规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
成绩合格的考生可按以下路径下载和查询验证资格证书:
一、考生(除卫生管理专业外)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下载和查询验证本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二、卫生管理专业考生请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my.gxrczc.com),下载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电子通知单》。我区不再制发纸质资格证书。该电子通知单在广西区内视同卫生管理专业技术资格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