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国传染病防治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办公室、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局,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修订《传染病防治法》。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传染病防治法》修改工作部署,我委于2020年4月正式启动《传染病防治法》修改工作,多次召开专家研讨会,全面评估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从完善立法宗旨,强化责任,完善传染病分类制度,强化传染病监测、预警、疫情发布制度,健全救治网络等方面,加强传染病防控制度保障以及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等方面提出了修改完善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动《传染病防治法》修正案出台,并积极参与《生物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其他公共卫生相关法律的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为依法防控传染病和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二)关于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联防联控长效机制。近年来,我国公共卫生应急“一案三制”(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逐步完善,部门间、军地间、区域间、国际间的信息沟通和协同联动不断强化。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多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疫情防控重大决策,党中央成立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全局的作用。在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纷纷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多部门参与的应对疫情工作组,团结带领人民群众筑起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迅速阻断遏制了疫情蔓延扩散。我们将认真总结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经验教训,深入研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联防联控机制,指导各地进一步健全相关机构,明确职能分工,构建集中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和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为有效应对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坚强的组织领导保障。
(三)进一步明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定位和职权。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是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2004年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2005年原卫生部发布的《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对国家、省、市、县四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做出了规定。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各级疾控机构定位不清、职能“上下一般粗”、能力不强、动力不足等短板和不足。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正在起草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指导性文件,拟进一步理顺疾控机构体制机制,加快构建功能完善、运转高效、协同联动、保障有力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初步考虑:一是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理顺行政管理部门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关系,完善管理体制,维护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专业独立性。二是进一步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明确各级疾控中心重点任务,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三是切实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能力,增强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置等核心能力,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
(四)合理配置感染性疾病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我们认真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教训,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于今年5月出台《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明确提出聚焦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短板,调整优化医疗资源布局:一是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救治能力。适度超前规划,重点改善1所县级医院基础设施条件,充分发挥县级医院龙头作用,辐射带动县域内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筑牢疫情救治第一道关口。二是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市要有传染病医院或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医院传染病区,实现100%达标,作为区域内重大疫情中西医结合诊治、医护人员培训的主体力量。人口较少的地级市指定具备条件的三级综合性医院作为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原则上不鼓励新建独立的传染病医院。此外,我委正在研究修订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我们将进一步合理规划布局感染性疾病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等医疗资源。
(五)关于增加传染性疾病研究和疫苗研发经费投入。国家一直高度重视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科技攻关。专门设置“公共卫生”和“感染性疾病防治”子领域,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研究。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重点专项等,新冠肺炎疫情初期,相关研究成果已应用于疫情的防控工作。建设呼吸疾病、病毒学、传染病预防控制、传染病诊治、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等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3家呼吸系统疾病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3家感染性疾病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全国共有87家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通过科技部建设审查。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科研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对传染性疾病研究和疫苗研发经费的支持。
(六)关于完善中医药管理机制。中医药学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是这次疫情防控的一大特点,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作出重要贡献。下一步,我委将协调制定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政策文件,推进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和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健全中药材应急储备体系和供应管理。协调加强中医药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建设中医药防治一体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提高中医医院应急和救治能力。继续以临床价值为导向,按照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遴选调整机制,结合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目标,充分考虑中药特点,逐步合理调整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结构和数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您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我们将进一步认真研究和采纳吸收,在下一步工作中,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重点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同时,积极推动将加强传染病防控体系建设纳入正在编制的“十四五”规划,切实提高重大疫情防控和救治能力,织密筑牢人民健康和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的防护网、隔离墙,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打下更加牢固的健康基础。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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