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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关于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建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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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的建议回复!

代表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广电总局,现答复如下: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法律现状

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上下同心、全力以赴,坚持依法、科学、精准防控,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重要法律保障和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在2月14日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强调,要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依法治国委已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9部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的立法修法作出部署。我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认真总结提炼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被实践证明的好经验、好做法,补短板、强弱项,精心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

疫情发生以来,为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我委统筹推进公共卫生相关法律修订工作。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修订正在推进中。一是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实际和近年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经验,针对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暴露出来的短板、漏洞,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修订工作开展研究。二是鉴于《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9部法律正在修订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作为下位法应遵守上位法的有关规定,并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待相关法律修订完成后,尽快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修订工作。三是推进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考虑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充分评估的基础上,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规定和做法上升为法律,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法律地位。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加强公共卫生及医疗设施、配套设施的规划的建议

公共卫生及医疗设施、配套设施是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基础条件。我委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强公共卫生及医疗设施的规划建设。《“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提出:依托现有资源,合理规划与设置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继续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建设,改善县级医院业务用房和装备条件,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准入管理,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装备,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针对我国优质医疗资源短缺和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的问题,我委《“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提出在全国分区域布局设置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并明确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学中心的种类、功能定位和职责任务,持续推进国家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布局。“十三五”以来,我国不断推进各类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建设,完善传染病、中毒及核辐射救治网络。设置突发急性传染病临床救治定点医院。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0〕735号),按照人口规模、辐射区域和疫情防控压力,结合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每省份建设1-3所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能够在重大疫情发声时快速反应,有效提升危重症患者治愈率,降低病死率。下一步,要以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边境口岸城市、县级医院和中医院为重点,完善城乡三级医疗服务网络。要加强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基地建设,提升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

(二)加强公共建筑“平疫结合”功能提升

方舱医院是阻击重大传染病的重大创新,使“应收尽收”“床位等人”成为现实,有力扭转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武汉市针对患者数量急剧增长、80%左右是轻症的情况,集中力量将一批体育场馆、会展中心等改造成16家方舱医院,床位达到1.4万余张,使轻症患者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减少了社区感染传播,减少轻症向重症转化,实现“零感染、零死亡、零回头”。方舱医院是此次疫情防控的重要经验之一,正是因为及时征用展览馆、体育场等设施进行紧急改造,使得数量众多的轻症患者能被集中收治,避免患者得不到及时治疗使得病情加重的情况,另一方面也避免患者与健康人群接触,导致出现更多感染者的情况。此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发布了综合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系列标准,系统规定了不同医院的选址布局、科室设置、保障设施等技术要求。正在进行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中已经充分考虑到公共场所的重要性,将“疫情发生后能迅速改造大型场馆等公共设施,此类场馆在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上述需求预留必要条件”列入相关条款,将其作为临时医疗救治场所,及时有效补充医疗机构救治力量不足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公共卫生及医疗设施、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已开展城市建设防疫情、补短板、扩内需专题调研,开展以防疫情、补短板为主题的城市体验,查找城市建设应对疫情方面的短板不足,并制定针对性措施,提升城市应对疫情能力。结合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新形势、新要求,尤其是此次新冠肺炎防控对医院、大型公共场馆等设施的新要求,对现行医院、大型公共场馆等相关设计标准的技术内容进行全面评估,统筹平时状态和防疫状态对建筑功能的需求,体现“平疫结合”设计理念,适应建筑功能“平疫转换”需要,提升医院、大型公共场馆的建筑功能。

(三)关于加强医疗及公共卫生物资的战略储备及管理

疫情初期,医疗资源短缺和病患急剧增多之间的矛盾凸显,我国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及时扩大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和配送,医用物资保供实现从“紧缺”到“动态平衡”再到“动态足额供应”的跨越式提升。为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500亿元特殊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公共卫生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以及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地市一级医药储备,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央与地方分级负责的两级医药储备,形成中央储备与地方储备有效互补的国家战略医药储备体系。5月份,习近平主席在第73届世界卫生大会视频会议开幕式上提出,中国将同联合国合作,在华设立全球人道主义应急仓库和枢纽,努力确保抗疫物资供应链,并建立运输和清关绿色通道。近期,为加快补齐国家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短板,全面提高应急物资保障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我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的实施方案》,我委正积极落实方案相关工作,切实提高应急物资保障水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在下一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修订中,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对包括各类传染病防控在内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职责,明确管理主体,做好调拨、配送和处置等各环节衔接,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合理、高效利用。

(四)关于优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体系,提高早期预防、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能力。建立包括军队医疗卫生机构在内的海陆空立体化的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提升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到2030年,建立起覆盖全国、较为完善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和紧急医学救援能力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一是优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案。国家和各地卫生应急队伍和专家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力量。2011年以来,我国已建和在建59支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并建成了5支国际应急医疗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尊重和遵循科学规律开展防控,充分发挥卫生应急队伍和专家的专业技能与咨询辅助作用。疫情期间,共有22支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驰援湖北,成为方舱医院主要救治力量;同时注重发挥病毒学、流行病学、临床医学等领域专家作用,及时开展疫情形势分析研判,提出防控策略建议,增强疫情防控的科学性、专业性,专家队伍发挥巨大的技术支撑作用。培训演练活动是培养和锻炼卫生应急队伍和专家的有效途径,定期举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有助于保持和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下一步,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修订中,将系统梳理卫生应急队伍、专家支撑等疫情防控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予以固化,充实完善相关法条。

二是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化建设。我国已经建立基本覆盖公共卫生各领域的监测预警系统,如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管理报告系统、食源性疾病监测系统等,这些系统在日常的信息搜集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公共卫生危机事件的识别提供了重要支撑。及时、准确的突发事件信息是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基础,畅通的信息网络是监测预警、指挥决策的必须条件。大数据、网络直报系统和信息技术在新冠肺炎疫情应对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暴露出诸多短板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二是缺乏稳定高效的全球公共卫生安全信息获取和研判系统;三是信息搜集、核实及时性和有效性有待加强。针对存在的不足,在法律层面要厘清政府、相关部门和专业机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产生、流动和处置各环节权力、职责和义务,明确突发事件信息处理的机制原则;在操作层面要不断推进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平台,拓宽信息渠道,健全信息处置机制。

三是提升应急响应速度。湖北省武汉市监测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2019年12月30日,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向辖区医疗机构发布《关于做好不明原因肺炎救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并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当前我市肺炎疫情的情况通报》,提示公众尽量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合和人群集中的地方。国家卫生健康委接报后,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赶赴武汉市,遵循科学规律,开展病因学和流行病学调查,阻断疫情蔓延。国家建立了统一高效的指挥体系,党中央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总书记亲自指挥,国务院设立联防联控机制,各地成立主要负责人挂帅的应急指挥机制,坚持全国上下动员,各医疗卫生机构全力救治患者、拯救生命,坚定果断地打响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阻击战。事实证明,这个体制非常有效,响应速度快,执行能力强,为我们赢得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胜利提供指挥保障。回顾过去,各部门联防联控、分工合作,及时有效应对了历次重大疫情和灾害,是我国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特色举措,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集中体现。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修订过程中,将推动联防联控机制纳入相关法条中,同时明确各部门的相关职责,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各部门行为,为联防联控机制充分发挥作用提供法律依据。

(五)关于加强舆情应对和引导能力建设

在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我国以对生命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对国际社会负责的态度,建立最严格且专业高效的信息发布制度,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速度、密度、力度前所未有。持续、权威、清晰的疫情信息,有效回应了公众关切、凝聚了社会共识,为全世界提供了参考和借鉴。一是建立严格的疫情发布机制。依法、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制定严格规定,坚决防止瞒报、迟报、漏报,坚决杜绝“封、堵、防”行为。二是建立分级分层新闻发布制度。坚持国家和地方相结合、现场发布与网上发布相结合,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平台信息发布机制,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国内外关注的疫情形势、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科研攻关等热点问题,树立权威形象。三是突出舆论引导,探索网站民意疏导和事实求证机制。坚持正面引导为主,加强网上群众路线,主动做好解疑释惑。在重点网站平台显著位置设置“投诉”“建议”“求助”等入口,切实增强全社会共同应对困难挑战的底气和信心。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强舆情应对和引导能力建设,坚持发布每日疫情信息,细心解读政策措施,及时回复社会关切。同时大力开展应急科普,通过科普专业平台、媒体和互联网面向公众普及科学认知、科学防治知识,组织权威专家介绍日常防控常识,引导公众理性认识新冠肺炎疫情,做好个人防护,消除恐慌恐惧。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各类媒体充分传递抗击疫情正能量,同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推动解决疫情防控中出现的问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修订中研究将舆情监测、引导和应对作为一个环节或一个维度纳入各级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应对中,转变思路,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及时主动发布事件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做好舆情应对和引导,为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营造良好氛围,形成强大合力。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目前,我委已经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修订工作开展先期研究,待《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修订完成后,及时推进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修订工作。同时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与相关法律的协调和衔接,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的制定。您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修订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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