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医患沟通常态化机制,根本上化解医患矛盾,促进社会稳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三)关于建立医患沟通评价制度。《办法》中要求医疗机构要做到“医患沟通中有关诊疗情况的重要内容应当及时、完整、准确记入病历,并由患者签字确认”。通过完善医患沟通记录,提高医务人员的沟通意识,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办法》还要求,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对本区域内医疗机构投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指导医疗机构改进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机构应规范投诉管理工作,定期统计投诉情况,统计结果与医务人员考核考评相结合。通过建立健全监督与评价机制和体系,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关于完善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增加医疗服务透明度。我委高度重视院务公开工作,连续出台《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形势下院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对院务公开的范围、标准、方式、对象等做出明确规定。其中,医疗服务信息、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包括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等)和患者收费信息是院务公开的重点内容。许多医院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向患者精准推送医疗服务相关信息,为患者提供预约诊疗、移动支付、床旁结算、就诊提醒、结果查询等便捷服务,明显改善了医疗服务流程。特别在费用支付方面,门诊费用的细化和住院每日清单解决了患者最为关心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规划
(一)探索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医患沟通,完善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制度。指导各地、各部门按照医患沟通的内在要求,探索沟通方法,利用多种形式与患者发展和保持良好关系,使医患双方建立高度理解和信任的关系。同时完善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做好院务公开工作,不断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全面提升医院的服务水平。
(二)规范院内投诉管理,做好医患沟通。指导医疗机构持续加强院内投诉管理,改善服务流程,做好医患沟通,建立多种途径方便患者投诉,设立统一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患者投诉处理和反馈,对于患者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反馈。加强医务人员人文教育、医患沟通培训,畅通投诉渠道,实行“首诉负责制”,规范接待流程,提高医患沟通效果。
(三)强化“三调解一保险”长效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形成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医院投诉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健全人民调解与司法诉讼、司法调解、保险理赔等工作的衔接配合机制。
(四)健全完善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纷和处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立部门分工协作机制,督促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我委将继续指导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积极联动相关部门,发挥工作合力,指导医疗机构强化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管理,力争把医疗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法治教育和医学科普宣传,不断提升群众健康素养,普及健康科学知识,提高公众对疾病治疗等医学科学知识的认知水平,引导患者形成合理就医预期,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7月9日
编辑推荐:
国家发文明确规定乡村医生每月有补助,并完善养老政策!
两会代表建议:修订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制度,加大对中西部支持!
国家卫健委关于在各地成立专门的医疗检查检测部门的建议答复
国家答复关于加强边远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扶持和保障力度的建议
两会代表建议:健全中西医制度、建设中西医结合人才队伍!
卫健委关于医院门诊购药量的建议答复!将完善慢性病长期处方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