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江苏省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学中心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进一步拓展中心设置类别。
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设置要符合卫生事业发展总规划,坚持中西医并重,依据不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状况、医疗资源配置总量和实际医疗需求及服务人口,统筹规划,分批实施。2017年1月,我委印发了《“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正式启动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工作,原则上在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6个区域,按照儿童、肿瘤、心血管、妇产、传染病、口腔、精神等专科设置相应专科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设置规划与实际情况,结合医疗资源布局和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科学规划设置其他专科类别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不断提高我国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关于将江苏省纳入第二批委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份。
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是以签订协议的方式,确定综合实力突出的医院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医院,通过地方政府给支持政策、给资金投入,我委给帽子、给投入、给任务、给政策、给平台,进一步提升建设医院的能力和水平。2019年12月,江苏省政府向我委上报了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并根据我委修改意见和要求,围绕申报专业、牵头建设医院的遴选和相关配套政策进行完善,现已纳入了第二批委省共建省市当中。下一步,我委将根据工作安排,适时启动第二批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签约工作。
(三)关于加大国家政策支持力度。
我委积极将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西部大开发、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等国家战略,与相关部门建设项目、资金投入相结合,形成工作合力。徐州市作为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我委将综合考虑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区位优势,结合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支持徐州市创建相应类别区域医疗中心,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进一步提升区域内医疗服务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按照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和设置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进一步强化医疗服务体系顶层设计,构建以国家医学中心为引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为骨干的国家、区域、省、地市、县分级管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我国医疗技术水平与国际衔接,不断提高我国整体医疗服务水平。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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