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您好:您提出的《关于用心理治疗手段疏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致的心理伤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新冠肺炎疫情波及范围大、涉及人群广,不同群体可能会出现不同的心理问题,需根据各类人群心理的阶段性变化,因势调整心理援助服务的工作着力点和干预策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委在总结既往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冠肺炎疫情特点,1月27日以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名义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提出针对不同人群实施分类心理危机干预的基本原则和干预要点,其中将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群分为住院重症患者等四级,与您建议的人群分级相一致。《指导原则》要求干预重点应当从第一级人群开始,逐步扩展。针对不同人群的心理特点,干预策略和要点各有不同。
(一)关于患者心理干预。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委牵头出台《加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的通知》《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工作方案》等文件,均将患者心理干预作为重点。针对住院患者可能出现孤独、不配合甚至放弃治疗等心理问题,各地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患者能接受的程度,客观交代患者病情,协助其与外界亲人沟通,积极鼓励患者配合治疗,必要时为患者提供精神科会诊服务。针对湖北省及武汉市确诊患者多、心理干预需求大的实际情况,我委共派出430名援鄂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专业人员,为方舱医院、定点医院的患者提供各类心理援助服务,有效保障心理救援工作整体有序开展。截止今年4月底,援鄂心理救援队伍共提供3.64万人次心理干预。
(二)关于一线医护及相关人员心理干预。针对一线工作人员可能出现过度疲劳、紧张、焦虑等心理问题,各地加强对一线工作人员的人文关怀和心理危机干预培训。通过轮休等方式保障工作人员休息,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及求助方式的宣传,鼓励其主动寻求帮助,并为有需求的人员提供专业心理危机干预。我委在对各地设立的心理援助服务热线、网络心理服务平台进行梳理的基础上,为医务人员推荐11条心理援助热线和7个网络心理服务平台,24小时提供服务。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医务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今年7月我委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医务人员心理疏导工作方案》,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医务人员心理疏导工作,保障广大医务人员身心健康。
(三)关于密切接触者等其他人群心理健康服务。针对这些人群可能出现躲避、恐慌不安等心理问题,我委通过举办系列新闻发布会、专家视频访谈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疾病有关科学防控知识的健康宣教、政策宣教,帮助其消除恐惧和歧视心理,引导其积极应对、科学防范、自我识别及主动就医。目前,我委已举办2期心理健康专题发布会,就公众关注心理健康问题进行权威解读,在央视、人民网等媒体制作多期心理健康专题节目。同时,我委组织编写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科普书籍、制作动漫视频等宣传材料,并通过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对外传播,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教。其中,为湖北省、武汉市方舱医院、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患者及社区居民发放科普宣传资料12.4万册、宣传海报2.2万份。引导群众学习心理健康知识与自我心理调节技巧,帮助广大人民群众尽快恢复疫后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您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对于今后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心理援助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委将继续会同民政部等有关部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群心理干预工作;会同应急管理部、教育部、民政部等有关部门,完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协调将心理援助和危机干预纳入《传染病防治法》及突发公共事件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进一步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大心理健康宣传力度,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发展心理健康服务队伍,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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