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您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补齐民族贫困地区公共卫生短板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务院扶贫办、国家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发《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三年攻坚行动方案》,采取健康教育进乡村行动、健康教育进家庭行动、健康教育进学校行动、健康教育阵地建设行动以及基层健康教育骨干培养行动等措施,扎实推进民族地区健康促进工作,提升民族地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改善卫生状况。
(二)关于加强民族地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以来,我委会同财政部,安排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方卫生健康项目补助资金1905.76亿元,支持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少数民族主要分布省(区)。安排中央投资269.5亿元支持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少数民族主要分布省(区)1905个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中央投资年均增长率达2%。持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防治重大疾病、地方病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安排中央投资约80亿元,支持省、市、县三级1300多所疾病预防机构和地方病防治机构建设,为血吸虫病、包虫病等重大地方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提供重要保障。同时,针对疫情暴露出的公共卫生短板弱项,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要求各地统筹各种资金渠道,加强疫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健全传染病救治网络、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公共设施平战结合改造等方面建设。
(三)关于加强民族地区人才综合培养。我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县级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扩大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要求县级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筹用好现有空编资源,提高空缺岗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比例。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时,可根据情况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招聘条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将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范围逐步扩大到包括民族地区在内19个省份,在有需求的县级公立医院机构设置非常设岗位,专门用于招聘派驻乡镇卫生院的全科医生,通过引才缓解基层医生紧缺等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重点要求各省(区、市)全面落实已有的人才培养、人员招聘、职称评审、薪酬待遇等措施,鼓励引导人才向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流动,对长期在贫困地区工作的卫生健康人才,通过完善各项待遇政策,鼓励人才“留得下”、“干得好”。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从招生录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就业安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薪酬待遇等方面形成推动改革的政策合力。截至目前,民族地区每个县都有一家公立医院,所有乡镇和行政村都有卫生院、卫生室和合格的医生,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全面实现。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规划
(一)进一步提高民族地区公共卫生服务水平。通过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及专项资金支持等方式,加强疾控中心设备配备和骨干人才培训,政策和项目向民族地区倾斜。持续推进民族地区持续消除疟疾,做好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包虫病、大骨节病等传染病和饮水型氟砷中毒等地方病综合防治工作,切实提高民族地区疾病综合防控水平。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民族地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长效管理机制,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改善民族地区人居环境和卫生状况。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强化健康干预,增强群众文明卫生意识,革除不文明、不卫生的陋习,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水平。
(二)加强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我委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指导民族地区做好卫生健康项目储备和投资计划编报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力争将民族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全部纳入中央投资支持范围,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不断提高卫生健康服务供给能力。
(三)优化民族地区基层医疗人才队伍。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实施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落实《关于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引导高等院校毕业生加入乡村医生队伍,继续在机制、政策上提出务实举措,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向贫困地区流动、向基层下沉。
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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